江蘇發行522億元地方債 監管層放開流動性限制
- 發佈時間:2015-05-13 09:00:14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在延遲了20天之後,江蘇省終於公告發行2015年第一批地方債,發行面值總額為522億元。
無獨有偶,當天三部委聯合下發“財庫102號文”,除了規定地方債定向發行之外,還將地方債納入央行SLF、MLF和PSL的抵押品範圍。
經國務院批准,2015年第一批江蘇省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總額522億元,品種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其中置換一般債券308億元,新增一般債券214億元。
債券分為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四個品種,計劃發行規模分別為104.4億元(佔20%)、156.6億元(佔30%)、156.6億元(佔30%)、104.4億元(佔20%)。
公告顯示,江蘇地方債將於5月18日就利率招標,19日開始發行並計息。
早在4月23日,本應打響2015年1.6萬億地方債發行第一槍的江蘇省宣佈發債延遲,事實上今年地方債發行在多省市全面延遲。分析認為,主要是因為地方債的規模大、利率低、流動性差,加之受到資金面和市場情緒的影響,難以獲得投資者青睞。
為了推進地方債的發行,財政部可謂“煞費苦心”:除了規定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利率高於同期限國債利率,還發文鼓勵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等機構投資者投資地方債,並將企業債和地方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從10%提高到20%。
此外,騰訊財經求證到,5月12日,財政部聯合央行、銀監會緊急下發102號文。除了規定地方政府債定向發行之外,在操作規程中特別提及,將地方債納入央行常備借貸便利(SLF),中期借貸便利(MLF)和抵押補充貸款(PSL)的抵押品範圍,可按規定在交易場所開展回購交易。
上述新規無疑大大提高地方債的認購熱情。在此之前,有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債不能質押、不能回購,導致其流動性差,這也是投資人對地方債興趣不高的主因之一。
評級機構中債資信給2015年第一批江蘇地方債的信用等級為AAA,為最高級。在資金用途方面,置換一般債券用於償還審計確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2015年到期的債務本金;新增一般債券主要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優先用於保障在建公益性項目後續融資、棚戶區改造、普通公路建設等方面。
公告稱,鋻於江蘇省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15年需償還部分已落實資金來源,此次債券不安排省級額度,全部轉貸市縣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招標發行規則中提到,主承銷商(7家)最低承銷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12%,副主承銷商(4家)最低承銷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3%。按照12%*7+3%*4=96%計算,意味著主副承銷商幾乎可以覆蓋全部發行額度。
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副總裁、宏觀經濟研究主管章俊曾在4月底的研報中指出,央行需要一個穩定並且龐大的資産標的來作為未來基礎貨幣投放的渠道,而地方政府債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其障礙在於根據規定央行不能直接購買政府發行的債券。
而現在看來,財庫102號文的下發,一方面可以解決央行基礎貨幣投放的問題,另一方面可以解決地方政府融資的問題,從而達到一舉兩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