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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一對夫妻銷售假牛肉乾被判處有期徒刑

  • 發佈時間:2014-08-25 17:11:44  來源:新華網  作者:劉懿德  責任編輯:姚慧婷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內蒙古案值最大的生産銷售假牛肉乾案在該院宣判,共同經營“黑心店”的夫妻王某某、李某某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和4年。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5月起,王某某承包的包頭市金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使用“蒙運”牌註冊商標生産牛肉乾。2011年11月,王某某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蒙讚”牌商標,但未得到批准。

  為擴大生意,2012年10月,王某某開始使用“蒙運”“蒙讚”及“蒙邁”牌商標在未獲工商部門批准的騰達食品廠院內進行風乾牛肉的生産,並以金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對外銷售。

  在王某某和其妻李某某的工廠開工後不久,有關專業部門對其産品進行了抽檢,檢驗結果顯示,其所生産的風乾牛肉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嚴重超標,為不合格産品。同時,工作人員在現場查扣了大量冷鮮豬肉和風乾豬肉。

  為逃避檢查,騰達食品廠每天只在16時至次日淩晨2時生産。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幹警通過長期蹲點偵查後,于2013年2月4日晚採取行動,當場繳獲准備用於銷售的成品假風乾牛肉約15噸、生鮮豬肉5噸多。隨後,此案被列為公安部重點督辦的十大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之一。

  據介紹,為節約成本,王某某和李某某想出了用豬肉冒充牛肉的念頭,他們在製作過程中添加“一滴香”“牛膏1號”等食品添加劑,憑藉價格優勢使其系列産品銷量大增。據辦案民警統計,2012年9月以來,王某某與李某某共銷售假牛肉乾680余件,價值260多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某、李某某兩人以豬肉為原料生産風乾牛肉,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因此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90萬元,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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