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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錫集團原老總為情婦花千萬 同女明星發生關係

  • 發佈時間:2014-08-22 13:41:28  來源:人民網  作者:楊大慶 黃波 趙海碧  責任編輯:張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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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錫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

  堤壩出現裂紋,哪怕只是細微的縫隙,當洪水來時有可能使大壩崩潰;人如果有了貪念,哪怕只是瞬間的慾望,都可能成為導致自身墮落和毀滅的禍根。貪慾就像一個無情的惡魔,一旦被它附身便會喪失人格和靈魂。多少年來,不知有多少人因它而毀掉了原本擁有的一切,走進了自我編織的“鐵籬笆”而不能自拔。

  2013年3月,一封封反映雲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有關問題的信訪舉報信件不斷寄往雲南省紀委,引起了雲南省紀委的高度重視。自此,一名國企老總的輝煌人生因貪婪的慾望而走向滑鐵盧……

  私欲膨脹,廉潔底線失守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雷毅,1962年生,1984年參加工作,憑著踏實苦幹的勁頭當上雲錫集團研究所副所長,個舊選礦廠廠長,集團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省政府副秘書長,玉溪市政府副市長,省醫藥集團黨委副書記,最後走上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崗位。

  這個46歲即晉陞為正廳級領導的政壇明星,在政界上能如此一帆風順,由一名普通的工人子弟一步步走上雲南省屬十大企業集團的掌舵人,在全省來説極為鮮見,也實屬不易。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慾望像野草一樣不斷瘋長,他的人生從此黯然失色。

  雷毅剛任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時候,也曾懷有一腔熱情,理思路、謀發展。但是在清理礦山勞務承包的過程中,他發現其中存在巨大利益,一些礦老闆因礦一夜暴富。同時,一些人把跟雷毅的交往作為他們投機鑽營、發家致富的途徑,不擇手段地拉攏腐蝕他。加之雷毅在官場和商界混跡多年,關係越來越廣,找他辦事的人也越來越多。在金錢的不斷刺激之下,在紙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裏,雷毅的世界觀、人生觀發生偏移,拜金主義思想開始膨脹,私欲開始填補他的心靈空白。他認為這些人是靠著自己這棵大樹才發財的,自己應該也從中分一杯羹。於是,在與礦老闆的半推半就中,在“我已經幫企業爭取到比以前更多的利益”的自我安慰中,在一些不懷好意的阿諛奉承中,在觥籌交錯中,雷毅的廉潔底線逐漸被瓦解,徹底迷失了人生方向,喪失了理想信念,一點一點編織起自己的“鐵籬笆”。

  雷毅曾説:“第一次受賄時,自己也心慌,感到害怕,睡不著覺。”可是,當他收受幾次賄賂後,就由緊張轉為欣然笑納了。此後,雷毅不擇對象地瘋狂斂財,只要送到府的一律照收,凡是與雲錫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他都要分一杯羹。例如,在轉讓某參股公司股權時,雷毅就利用職權赤裸裸地向對方索賄1000萬元,討價還價下對方分三次共給了830萬元,而對方每付一次錢,雷毅就將轉讓程式向前推進一步。短短幾年時間裏,雷毅就利用擔任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雲錫集團的配股增發、股權收購和轉讓、礦山勞務承包、房地産開發等業務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楊某、李某某等14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910余萬元。受賄數額之大,受賄次數之多,十分罕見,極度的貪慾導致了雷毅廉潔底線一次次失守,最終走向萬劫不復的罪惡深淵。

  生活腐化,道德底線失守

  道德是人行動的底線和禁區。很多“落馬”領導幹部墮落的軌跡大都是從道德敗壞、生活腐化,行為操守不檢點開始的,雷毅也不例外。

  身為領導幹部,本應身體力行社會主義道德,發揮帶頭示範作用,但雷毅卻將黨的優良作風和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全部拋棄,在急劇變化的社會生活中,滋長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思想作風,沉湎于燈紅酒綠、聲色犬馬。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為藉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

  2000年,擔任雲錫股份公司副總的雷毅到北京出差,在酒吧認識了侯某某並與其發生兩性關係,不久後包養了侯某某並讓其到昆明居住。擔任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之後,雷毅更是變本加厲,先後包養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並經常一擲千金,出資為她們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購買車、房,其貪污所得的鉅額賄賂款有1000余萬元人民幣用在了情婦身上。除此之外,雷毅還在一些老闆的安排下,與一些女明星、女模特發生和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為了維持自己和情婦的腐化生活,雷毅不惜違犯黨紀國法,以權謀私、大肆斂財。

  恃權輕法,法律底線失守

  權力是腐敗行為發生的先決條件,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雷毅身兼黨委書記、董事長兩職,集企業黨務、決策權于一身,位高權重,大權獨攬,作風霸道,聽不進其他人的不同意見,經常在董事會上強行推動自己的決策。而同時又心存僥倖,自以為手段很隱蔽、高明,朋友不會出賣自己,辦案機關不會查自己或難於查實,千方百計鑽研法律空子。事實證明這種想法是多麼幼稚,法律是一把高懸的利劍,任何恃權輕法的人都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2012年,雲南省紀委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曾經找雷毅談話核實相關情況,雷毅不但不收斂行為,積極向組織坦白交代,還認為是在查其他人,絕對不會查到自己身上,因而在調查期間繼續大肆收受不義之財,還向某證券公司楊某索要了100萬元人民幣,其貪慾之心令人咋舌。

  雷毅在瘋狂斂財的過程中,為逃避黨紀國法的懲處,可謂是用心良苦。如讓他人代收,只收現金和第三方銀行卡,及時轉移贓款等。他自認為手段高明,行為隱秘,反調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某收取一筆830萬元的賄賂款時,雷毅讓另一行賄人楊某前往收取,並讓楊某分多次交給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幣賄賂款後,雷毅讓其弟雷某以辦公司的名義將該款存于境外賬戶。雷毅還多次讓其弟雷某採用辦公司、投資股權、購買房産等方式轉移贓款。

  雷毅視國家黨紀政紀條規為兒戲,藐視黨紀國法,不顧國家三令五申,仍然違規購買、使用一輛價格為279.8萬元人民幣的“賓士S600”轎車和一輛價格為118萬元人民幣的“路虎發現者4”越野車等超標車輛。

  在作案之初,他就多次向法律界人士諮詢和求助,尋找逃避法律懲處的方法。然而,他的一切規避手法都是枉費心機,他精心構築的“防火牆”在辦案人員的分化瓦解下迅速被擊破,他苦心經營的不義之財不但沒有發揮他想像中的作用,反而成為讓他鑽進牢籠的鐵證。

  更為可笑的是,在雷毅出事後,昔日前呼後擁講哥們義氣、講道義的“座上賓”們卻搶著檢舉揭發他,根本沒有因昔日的“海誓山盟”而有絲毫手軟。

  作繭自縛,雷毅走進了自己親手編織的“鐵籬笆”,他苦心經營的“幸福宮殿”一夜之間瞬間倒塌,本是光環耀眼的國企老總,卻因膨脹的貪慾和失控的權力深陷囹圄,不能不讓人痛心。

  連結@辦案者説:

  雷毅的悲劇再一次警示我們,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一定要樹立起監督意識,要正確對待監督,自覺接受監督,虛心接受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嚴格管理,人大、政協、紀委、新聞媒體要加大監督力度,充分履行監督職能,建立健全權力運作監督機制,發揮監督效能,並不斷完善、修補制度的籠子,通過制度創新有效地控制國有企業高管手中的人、財、物相對集中的現狀,真正做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使其自覺樹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線。只有這樣,雷毅式的悲劇才不會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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