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既要大膽試也防“急躁症”
- 發佈時間:2015-03-12 0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化工集團董事長任建新在談到國企改革時表示,“化工企業要轉型發展,創新驅動尤為重要”。李樹貴攝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左)認為國企要改革就必須敢於觸碰禁區,他和張力委員就這一話題交換看法。趙 晶攝
國企國資改革是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戲,進入到改革深水區,“硬骨頭”該怎麼啃?不少代表、委員認為,改革關係重大,牽一髮而動全身,既要大膽試也要防止“急躁症”,關鍵是劃定邊界、規範進行,挖掘各類資本的潛力和活力,把國企國資改革有序推向深入。
明確混改方向:
不能偏離改革核心目的
控股權之爭是混改的關鍵和難點。一方面實踐中有人要求國企只混不控,不設底線。另一方面,有些民營企業反映發展混合所有制門檻多,擔心混合以後或者被擠出或者被“吃掉”,所以仍然在等待觀望。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這為下一步改革指明瞭方向。
“國有企業推進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其核心是增強企業活力、創造力、競爭力和效率。不能離開這個目標,為改革而改革。”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國資委主任王昌説,“應當結合國有企業功能定位,統籌研究並設計不同行業的國資控股比例,明確國有資本在哪些方面必須獨資,哪些方面必須控股,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不需要控股的,按照市場規則合理流動,有序進退。”他建議應當定期制訂國有股權比例優化目錄,同時,可以借鑒一些發達國家經驗,比如金股制等特殊方法,即便國有資本退至參股地位,也能夠在關鍵時候發揮控制力、影響力。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程並強也認為,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多種形式,不能狹隘理解混合所有制就是“拿出”國有資産,讓民營企業參與進來。多種形式也應該體現在不同的企業應走不同的路子,不搞“一刀切”。
“發展混合所有制堅持一企一策,從來沒有劃過51%的紅線。”全國政協委員、國資委原副主任黃淑和表示。他認為,在治理結構和公司章程上怎樣劃分和平衡好各類資本的權利是需要解決的問題。他強調,混改的目的主要是兩個:一是讓部分社會資本進來,社會資本與國有資本融合發展;二是通過混改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未來我國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主要就是看兩個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重構監管體系:
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是新一輪國企國資改革的重要支點。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打造市場化運作平臺,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這意味著今年兩類公司試點將有實質性突破。
“應以兩類公司為載體,構建以管資本為主的新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實現統一監管、統一標準,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和資企分開。並以兩類公司為平臺,建立國有資本動態調整的機制,優化國有資産的佈局和結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正武表示,全面推進改革的時間比較緊,加快推進兩類公司試點勢在必行,改組和組建兩類公司極具探索性和挑戰性,須加強政策配套給予支援。兩類公司都應該建立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在此基礎上,完善授權體系等。
“管資本和管資産,雖然是一字之差,實質上有很大不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梁驤説。梁驤委員認為,管資本要實現五大突破:一是在國資管理理念上實現突破,管資本意味著出資人代表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投資者;二是要在政資分開上實現突破,要使管理者能夠真正實現經營主體的角色,同時又可以解決內部人失控的問題;三是應在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上實現突破,由出資人代表用合乎市場規則的方式來貫徹政府的宏觀政策和産業政策;四是應在國有資本佈局戰略上實現突破,賦予國有資本充分的流動性,有進有出,有所為有所不為;五是應在國有資産安全方面實現突破,以管資本來防範國有資産流失。“我期待能夠找到更好的途徑,有效管理國有資本,使之實現保值增值,同時能夠形成更好的市場化機制,使得國企和其他所有制企業在市場上平等競爭。”梁驤委員説。
防範國資流失:
重在配套改革和法治保障
新一輪國企國資改革中,如何吸取以往經驗教訓,防範國有資産流失?在全國政協委員李毅中看來,“重在推進配套改革和法治保障。”
程並強代表也認為,在當前的國企改革中,應吸取經驗教訓,提前搭好制度框架,在法律、流程、監管等各方面予以完善,避免因為不規範導致出現問題。有了制度保障,企業改革才有積極性。
“國企改革沒有衝不破的阻力,關鍵是要劃定邊界,規範進行。”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國資委主任申振君表示,“國企國資改革要深入推進,關鍵是改革決心和意志。但改革不能急躁冒進,而要積極穩妥。”申振君代表認為,國企改革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鑒,難度很大,且牽動全局,所以要積極穩妥推進。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家審計署原副審計長董大勝則提出建議,關鍵是要對國有企業實行國家審計全覆蓋。建議要把所有的國有企業,包括境外投資都納入審計監督的視野,並運用聯網審計、數據分析等現代審計的技術方法,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此外,還可以考慮在國有企業建立總審計師制度。他還建議,防範國有資産流失,除了加強審計,關鍵還是要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形成科學的權力配置和制約機制,能夠規範運作。他説,“在加強外部監管的同時,要使國有企業內部保持勃勃生機,以內因變化為主,組織嚴格的外部監管,推動國有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