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改革進入攻堅階段 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 發佈時間:2015-01-11 07:18: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日前,在2014年12月份召開的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表示,將繼續加快推進價格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通過的改革方案,再放開一批價格,下放一批定價許可權,儘快修訂政府定價目錄。
2014年以來,我國已經先後放開、調整了數十項商品和服務價格,涉及水、油、氣、電等多個領域。這些改革舉措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提供了可靠保障,也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
改革從何處發力
不久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在深圳啟動輸配電價格改革試點。試點方案將現行電網企業依靠購、售電獲取差價的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按有效資産實行總收入監管,公佈獨立的輸配電價;同時,深圳市原有的相關電價制度停止執行。
早在2002年,國務院就印發了《關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通知》強調,要廠網分開、主輔分開、輸配分開。近年來,儘管電力行業在前兩個方面已經取得突破,但輸配分開進展緩慢,導致電力體制改革成效甚微。
不少專家指出,深圳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啟動,標誌著我國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方式出現重大轉變,也是電價改革開始提速的重要信號,將為推進更大範圍的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也為下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創造有利條件。
近年來,我國價格改革步伐不斷加快,取得了顯著成效。當前,我國在一般商品和服務領域的價格市場化程度已經顯著提升。不過,關係國計民生的能源、資源等産品和要素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尚未形成,價格改革已經進入了攻堅階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我國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等領域,而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要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今年11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明確,我國將充分考慮競爭條件和對市場、社會的影響,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環保等價格形成機制,疏導價格矛盾,穩步放開與居民生活沒有直接關係的絕大部分專業服務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要徹底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並不容易。例如,受體制因素的制約,有些商品服務價格由於生産經營環節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壟斷,需要相關體制機制改革的配套跟進;有的産品服務價格仍然存在“雙軌制”,導致政府管制商品價格扭曲現象嚴重;改革進入“深水區”以後,體制機制方面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複雜性和難度也會進一步增大;等等。
有關專家指出,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發揮市場決定價格的基礎性作用,使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中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是以市場化為導向推進資源價格改革的應有之義。在今後價格改革中,應該按照中央的部署,把價格改革的目標任務,設計成以“市場決定價格”為取向的價格改革“路線圖”,逐步推動價格改革由政府定價、以調為主的舊機制,向市場定價、以放為主的新機制轉變,特別是在具備有效競爭的條件下,把價格決定權完全交給市場。
放開以後會怎樣
家住深圳市福田區長城大廈的袁先生一家有三口人。袁先生告訴記者,孩子白天上學,夫妻倆都上班,家裏一個月大概要用7立方米水,夏天的時候需要10立方米左右。
在袁先生看來,實行階梯水價以後,家裏的生活用水支出並沒有增加,反而節省了不少。原來,袁先生在家裏準備了好幾個水桶,時刻不忘把水“分質利用”。一桶水多種用途,例如,洗菜的水用來拖地、衝馬桶。去年11月份,袁先生家的用水量是8立方米左右,按照深圳現行的階梯水價,袁先生家沒有超過第一階梯每月每戶用水量,水費不到19塊錢。
深圳水務集團副總經理姚文彧告訴記者,早在上世紀90年代,深圳市就開始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20多年來,深圳市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用水分檔越來越合理,階梯價格的成效也進一步顯現。
“隨著階梯水價制度的落實,水資源浪費的現象大大減少了。老百姓的節水意識增強,水費負擔也減輕了不少。”姚文彧説,更重要的是,自來水用得少了,污水排放也大為減少。
長期以來,我國許多資源性産品的商品屬性被忽視,導致資源價格扭曲,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浪費,也助長了粗放發展的慣性。通過深化價格改革,使資源性産品價格保持在相對合理水準,既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也有利於轉方式、調結構。
姚文彧告訴記者,深圳市階梯水價的第一檔覆蓋了90%左右的用戶,這意味著絕大多數用戶負擔不會增加。在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的階梯價格制度設計中,絕大多數老百姓的生活同樣不會受到影響。
在過去司機朋友十分關心的成品油價格調整中,隨著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實施,成品油價格緊跟國際市場價格波動,“該漲就漲、該跌就跌”。近期,成品油價格非但沒有上漲,還經歷多輪連跌,比去年初跌了1000多元/噸。
去年5月,我國取消283種低價西藥和250種低價中成藥的最高零售價,生産企業可在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價。低價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取消後,僅有個別藥品價格由於原材料價格波動而小幅上調,而患者的用藥負擔並沒有增加。更重要的是,價格放開以後,企業可以更加靈活地制定市場價格,保證産品合理的利潤空間,從而提高低價藥生産、銷售積極性,以滿足患者的用藥需求。同時,合理的利潤空間也保證了藥品生産企業投入資金用於更新改造生産設備、健全品質保證體系、提升産品品質等,將更有利於醫藥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由於我國部分領域價格改革進展緩慢,導致民間資本進入意願偏低。例如,由於鐵路運輸價格改革進展緩慢,導致社會資本對鐵路的投資積極性偏低,而我國鐵路建設又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面臨的建設任務重,投資需求規模大,迫切需要多渠道籌集資金。鐵路貨運價格放開後有利於吸引更多社會投資加快鐵路發展,更好地引導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培育新的運輸增長點。
政府扮演啥角色
價格放開以後,意味著不再實行政府定價,而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不過,這一價格改革的方向,並不意味著政府在價格改革中做“甩手掌櫃”。相反地,在價格改革中,既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
在價格改革過程中,隨著過去扭曲的價格形成機制的調整,商品和服務價格將更加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導致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小幅上漲,特別是能源和環保領域的價格改革,甚至可能帶來企業生産成本的提升。
因此,對於政府而言,一方面,要繼續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保障基本需求的基礎性價格制度,使價格改革既合理反映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又要兼顧群眾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廣大居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
早在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指導各地在2011年底前全面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將9000多萬困難群眾納入保障範圍,並要求各地在物價水準連續明顯上漲後,短期通過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長期通過提高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化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聯動機制,重點是規範聯動機制啟動條件,合理設定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確保價格臨時補貼及時發放,切實發揮聯動機制化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影響的作用。
要充分考慮競爭條件和對市場、社會的影響,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環保等價格形成機制,疏導價格矛盾,穩步放開與居民生活沒有直接關係的絕大部分專業服務價格。要抓緊制定價格改革方案,做到統籌配套,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同時要完善監管措施,維護良好價格秩序。
——摘自2014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
加快推進價格改革,落實國務院通過的改革方案,再放開一批價格,下放一批定價許可權,儘快修訂政府定價目錄。——摘自2014年12月全國發展改革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