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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當官勿以經濟學思維取代法治思維

  • 發佈時間:2014-11-05 08:00:0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官員應當用法治思維取代經濟學思維,即便是推進經濟發展也需要採取法治的思維和方式。只有恪守法治,權力方可遠離誘惑;也只有恪守法治,市場公平方可最終實現。

  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為官近30年的曹鑒燎,歷任鎮黨委書記、三個區“一把手”,又官至廣州副市長,在新城開發、舊城改造中濫用權力瘋狂斂財,涉案金額高達近3億元。

  如此龐大的數額令人震驚,但更引人注目的是這位副市長所奉行的官場邏輯,媒體形容為一個“億元市長”的“腐敗經濟學”。從擔任鎮領導時,曹鑒燎就開始貪腐,而貫穿其邊腐邊升全過程的主導思維,乃是“按經濟規律辦事”。擁有高級經濟師資格的他,拒絕提拔只為坐地斂財,除非有“含金量”更高的職位。他廣泛結交商人老闆,精心構築自己的“腐敗合夥人”,將腐敗當作項目工程一樣不斷“做強做大”。

  梳理曹鑒燎腐敗的軌跡,無疑有很多值得汲取的深刻教訓。但我更關注其所謂的經濟學思維,因為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主導很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的都是這一思維。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刺激下,不僅學經濟學的人大量進入領導幹部階層,其他官員也深受熏染。當經濟學思維極端化,官員的眼中就只有GDP,只有各种經濟指標,只有利益最大化。用這種思維作為執政的主導思維,在推動地方發展的同時,也使得權力與資本過度緊密,並對官員個體行使權力産生深刻的潛意識影響,為權力進入交易市場奠定了基礎。

  經濟學奉行投入與産出的效益,始終關注的是如何以最低成本獲得最大收益。這原本是市場主體的主導性思維,以理性經濟人的假設為前提,每個人都會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可這種思維一旦運用到當官上,便會將權力導向一個“勾兌”的利益市場,滋生出各種權錢腐敗。從曹鑒燎身上,從這些年落馬的貪官身上,都不難發現一個共同特徵,那便是他們都有結交商人老闆的喜好,這種“朋友圈”恰恰就是在所謂經濟學思維的影響下形成的。

  不難看出,對掌握地方發展大權的官員而言,將經濟學思維奉為圭臬,拋棄法治思維,缺乏制度的約束,後果是多麼可怕。以權力入股,用權力投資,採取經濟學思維“運作”權力,像曹鑒燎一樣營造起貪腐的産業鏈,實現腐敗效益的最大化。一切都被置於投資回報的經濟利益衡量之下,權力産生腐敗在所難免。

  當然,經濟學思維本身並非洪水猛獸,官員無論在推動發展還是公共決策時,都需要有經濟學知識,需要考慮成本與收益,做納稅人最為精明的職業經理人。但這不意味著要將經濟學思維作為權力運作和執政的主導思維,因為在國家的職能配置中,官員是為社會、為市場運送公平正義的,所以法治思維才是執政的主導思維。官員應當用法治思維取代經濟學思維,即便是推進經濟發展也需要採取法治的思維和方式。只有恪守法治,權力方可遠離誘惑;也只有恪守法治,市場公平方可最終實現。(本報特約評論員傅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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