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發佈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
- 發佈時間:2016-04-29 16:40:10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網財經4月29日訊 記者從全國股轉系統獲悉,全國股轉公司已于2016年4月28日發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股轉公司表示,發佈《實施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全國股轉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工作,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市場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全國股轉系統快速發展,市場規模迅速擴大,違法違規行為種類及情形也隨之增多。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全國股轉公司嚴把監管關,對違規行為零容忍,堅決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全國股轉公司秉承依法治市、加強法治化市場建設理念,制定了《實施辦法》,以此細化違規處理程式,明確市場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確保違規處理的公開、公平、公正,正確引導市場主體行為。
《實施辦法》共包括五章四十九條,主要涉及全國股轉系統自律監管的基本原則、一般流程以及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等。其中,第一章“總則”規定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適用的基本規則,包括適用範圍、適用原則、考量情節、資訊公開、監管移送等;第二章“自律監管措施的種類及實施程式”細化針對不同主體實施的自律監管措施的種類,明確各個自律監管措施實施的一般程式和特殊程式;第三章“紀律處分的種類及實施程式”規定紀律處分委員會的職責,紀律處分實施的一般程式及特殊程式;第四章“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的復核程式”規定申請復核的程式及復核決議的不同類型;第五章“附則”規定文書送達、檔案及生效日期。
《實施辦法》的發佈實施是全國股轉系統加強自律監管體系建設、加大違法違規處理力度的一項重要舉措,將有力地提升違規處理的規範性和透明性,明確市場主體預期,促進市場規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