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王明雯:應把握好政府監管與市場自治的關係
- 發佈時間:2016-03-11 18:39:1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消息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10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透露,電子商務立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目前法律草案稿已經形成,將儘早提請審議。
烏日圖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電子商務出現時間不長,卻對經濟發展、改善流通,特別是方便人民群眾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電子商務也存在一些亟需用法律規範的問題,比如電子商務經營形式的合法性問題、電子商務經營的市場秩序問題、侵犯消費者權益問題等。“特別是一些隨著電子商務發展所遇到的新問題,比如電商的平臺責任問題、數據資訊保護問題,都需要通過法律加以規範。”烏日圖説。
2015年,我國網路零售額達到4萬億元,位居世界第一。但與此同時,我國尚未對電子商務進行專門立法。實踐中規範、指導電子商務發展主要依靠部門規章,過於分散且不具系統性,缺乏一部高位階的綜合性法律。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明雯表示,電子商務立法應把握好政府監管與市場自治、數據使用與隱私保護的關係,任何對網際網路的規制不應阻礙其發展,應以“有利於網路發展、有利於資訊傳播,採取相對寬容的規則”為立法指導思想。
王明雯認為,在具體制度設計上,電商法尤其需要解決好市場自治與政府監管關係的問題:一是讓創新有法可依,盡可能鼓勵交易和發展,為當事人自治和行業自治留有餘地;二是確立事後監管、適度監管並充分鼓勵應用新技術的原則,要認識到當前電商交易海量、跨區域、個性化的特徵,目前依靠資質審批、限制市場準入的監管方式面臨越來越大的困境;三是增強法治能動性,樹立大數據治理的原則。
王明雯代表提出,大數據的觸角己延伸到人們生活的各個環節。海量資訊數據的採集、整理、加工、分析和應用,必將逐漸取代傳統生産方式的主導地位。因此,應將發展大數據上升為國家戰略,將其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有效抓手。她建議在電商法中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主體數據報送的範圍、程式與邊界,同時在電商法中增加關於政府數據開放,融合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的內容。“電子商務立法中要兼顧發展與安全,既要鼓勵服務社會的數據採集活動,又要防止侵犯隱私行為。在提倡數據共用的同時要防止數據被濫用,防止資訊泄密。”王明雯説。
同時,王明雯還提出,2015年8月底國務院發佈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成為我國大數據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首要任務就是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用,推動資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但從配套的法規政策保障來看,目前,我們國家與政府數據開放相關的主要依據是以《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2015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為主,資訊公開與數據開放的差距很大,該政策對政府數據開放推動的力度遠遠不足以支撐《綱要》對我國政府數據開放的目標訴求,應進一步加大相關立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