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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私家車做網約車合法之路:偷偷摸摸拉活還要多久?

  • 發佈時間:2016-03-15 07:15:33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胡愛善  責任編輯:王斌
3月14日,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答記者問

  中國網財經3月15日訊(記者 胡愛善)不知從何時起“打車難”漸漸成為過去時,網路約車的興起極大便捷了百姓的出行需求。據中國網財經記者觀察,不少私家車也加入了到網路約車的行列,然而這些車主並不願接前往火車站、汽車站等區域的單。究其原因,這些私家車沒有合法身份,因為怕警察盤問,平時只能偷偷摸摸拉活,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成為他們眼中的高危區域。

  私家車缺乏合法的身份原因是什麼?這種偷偷摸摸拉活的狀態要持續多久?監管部門又有著怎樣的苦衷?在3月14日上午舉行的主題為“深化出租汽車改革與發展”新聞發佈會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就社會關注的這些熱點問題回答了媒體提問。

  楊傳堂坦言:“計程車行業管理看起來似乎不是一個多麼大的問題,但是這項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個難題,特別是近年來網約車的興起,在給市民提供良好服務體驗的同時,也給當地的出租汽車行業帶來了巨大的衝擊。不僅是在我國,即便是在全世界都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他舉例道,法國的巴黎、德國的柏林、西班牙的馬德里等一些國外的大城市都曾經先後發生了多起遊行示威活動,抗議網約車業務引發的行業問題。

  監管部門面臨的困境

  楊傳堂總結了我國計程車行業改革存在幾個難點。第一難,要統籌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主要是統籌好新舊業態的平衡發展和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兼顧好出租汽車企業、平臺企業、駕駛員、乘客等不同群體的利益。這些利益群體的訴求是複雜的、多元的,改到深處就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門做好各方的平衡,力爭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約數。”

  第二難在於公眾當前利益和行業長遠發展的平衡問題。楊傳堂指出,在有的城市、有的時節、有的司機,大家對傳統出租汽車打車難、服務差的問題反映較為強烈,這是客觀存在的。當前,網約車的發展在給予公眾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楊傳堂説,政府部門實施監管,就是要設定相應的底線和規則,這並非設置障礙,主要的目的還是保障公眾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現事故等糾紛,能夠得到妥善處理。”

  “此外,網約車發展的過程中,有關企業實施的補貼是一種搶佔市場份額的短期行為,一段時間內對傳統計程車行業形成了不公平競爭,從長期看,不利於市場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畢竟資本是逐利的,企業不可能長時間、無底洞地補貼下去。”楊傳堂如是説。

  立法讓專車獲得合法身份

  支援免費友好互助的順風車、拼車

  各國對網約車如何實施監管,一直爭議不斷,德國、法國、西班牙、日本等許多發達國家對網約車持完全禁止的態度,美國各個州也是有禁有放。

  楊傳堂表示,此次出租汽車改革正是“網際網路+”行動計劃在交通運輸領域落地的具體措施。

  “我們在制定暫行辦法時並沒有一禁了之,而是通過立法讓專車獲得合法身份,並通過設計可以操作的、可以執行的具體政策,鼓勵新業態規範發展,提供差異化、多樣化的服務,更好地來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多層次的出行需求。”

  楊傳堂強調,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如果改革不能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到全體人民,不能為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的獲得感,改革就失去了意義,也不可能持續。

  因此,此次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明確了要鼓勵合乘、順風車等分享模式發展。“對於在節假日期間或者通勤的時段不以盈利為目的、分攤出行成本,或者免費友好互助的順風車、拼車等等,這是體現了分享經濟的一種出行方式,它有利於提高交通資源的利用,對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減少環境污染,具有積極意義。在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們也都明確給予了支援。”楊傳堂説。

  對待新生事物不墨守成規

  給盈利為目的的私家車以合法出路

  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兼運輸服務司司長劉小明在發佈會上指出,為保證網約車的服務,必須保證網約車、出租汽車對公眾基本服務的要求,所以從事網約車服務的企業、車輛、駕駛員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目前在這一點上公眾已經達成共識。”

  楊傳堂説,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和我們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機動車輛分為營運的和非營運的兩個類別。我們通常所説的“黑車”是指沒有取得有關營運資質而從事經營性運輸服務的車輛。

  “網約車是個新生事物,通過網際網路的平臺接入相應的車輛和駕駛員,對外提供的是運輸服務,它的性質屬於城市出租汽車的範疇。”楊傳堂指出,網約車的運作模式與傳統的巡遊出租汽車存在不同,現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針對傳統巡遊的出租汽車,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來進行簡單的套用,是不利於網約車健康可持續發展的。

  楊傳堂説,要按照網約車的特點“量體裁衣”,設計新的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社會提供服務。網約車和巡遊計程車儘管有差別,但是也有共性,都是為社會公眾提供運輸服務,這就需要對這兩種業態都要進行管理。從現有的法律和法規來看,沒有取得營運許可的人員和車輛對外提供客運服務是不合法的。

  “但是對待新生事物,我們也絕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規。網約車作為新生事物,給乘客帶來的良好體驗,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歡迎。”楊傳堂説,我們對此解決的思路是:要給這種服務方式一個合法的出路,讓其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公眾的需求,更好地適應“網際網路+”發展的需要。給其制定一套比較合體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網約車我坐過,我也請我的工作人員、司機都去坐過,有些中央領導同志也坐過,也體驗過。”楊傳堂透露。

  如何給它“量體裁衣”地提供一個辦法,這是在研究和制定指導意見、暫行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楊傳堂強調:“如果私家車為社會公眾提供以盈利為目的的服務,這就涉及到公共服務和客運安全,就必須接受法律法規的規制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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