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興隴信託"八折兌付"危機解除 第三方兜底保本
- 發佈時間:2016-01-06 03:36:38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光大興隴信託”)“甘肅信託·黃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路橋建築裝飾城二期信託計劃”兌付危機 ,共涉及83位投資者,最終以三種方式得到解決。這一被解讀為“八折兌付”而引來業界爭議的危機已得到解除。
第三方兜底保住本金
該信託産品于2013年5月6日成立並開始計息,期限為24個月,信託規模為3.29億元,信託公司按季付息。
光大興隴信託表示,“鋻於受經濟下行、企業資金困難等影響,融資人黃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無法按期歸還信託貸款,導致本信託計劃無法及時足額向受益人進行兌付。”
該産品自2014年8月開始出現利息支付被拖延的情況,原本應于2015年5月6日到期的産品也因此延期了半年有餘。
2015年11月27日,光大興隴信託發佈公告稱,“雖然信託計劃為原甘肅信託承接項目,但本著為受益人負責的原則,公司仍依法採取了各種積極有效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起訴、查封保全融資人及擔保人資産、尋找其他開發商接管、尋求接盤投資人等方式,目前各項清收法律手續正在有序進行,同時,為促進受益人及時收回投資,公司動用多方資源,以特定目的投資人接盤的方式保證原信託計劃的投資人在黃氏控股集團無法償付信託貸款的情況下合理退出,並根據與受益人達成的共識,開始穩步推進本信託計劃受益權的合法轉讓與退出,最大程度地保護了受益人的利益。”
日前,據記者了解,該計劃共涉及83位投資者,危機事件分別通過下列三種不同的方式得以解決。一、在光大興隴信託重組前(2014年9月),也就是原甘肅信託經營期間,有3位投資者選擇將産品轉讓出去,本金受到了一定虧損;二、有70余名投資者自12月11日起與信託公司簽訂合同,在12月17號前後收到信託公司打款,保住了本金和部分利息,光大興隴信託稱之為“保本微利”方案;三、截至記者截稿,仍有部分投資者未與信託公司簽約,而是選擇待清算完成後的情況進行兌付,這部分投資人所佔信託份額約四千萬,他們認為或許能獲得更高的利息回報。
光大興隴信託相關人士表示,雖然融資方出現還款困難,但市場對於該項目的抵押標的普遍持樂觀態度。最終,通過第三方接手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化解了危機。
逐步打破剛兌預期
自2015年以來,此起彼伏的兌付危機預示著信託業進入了“多事之秋”,據數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2016年隨著到期産品的增加,違約風險將進一步暴露。“信託面臨的主要壓力來源是煤炭行業。”一位不願具名的信託從業人員稱。
實際上,國內並沒有法律條文規定信託公司需要進行剛性兌付,這只是信託業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或是一種隱形承諾。
中鐵信託副總經理陳赤認為,在當前格局下,應循序漸進、逐步打破剛性兌付的預期。在理想狀態下,第一步可出現信託計劃實際收益率低於預期收益率的情況;第二步可出現信託計劃無收益,但本金全額兌付的情況;第三步是出現無法實現收益,並且本金有一兩成損失的情況。
回顧2015年發生的兌付危機事件,已有不少信託公司走到了打破剛兌的第二步。“剛兌被打破並不意味著信託公司所承受的壓力就小了,我們並不希望本金出現問題,這會影響信託公司的品牌形象。”上述不願具名的信託從業人員表示,“因此,這也倒逼信託公司採取更加嚴格的風控手段。”
陳赤表示,首先,投資者購買信託産品的熱情短期內可能會降低,但會變得更加理性。一部分風險厭惡型的投資者可能會退出,留下來的投資者則變得更加審慎,他們將更加注重考察信託資金投向的企業和項目,信託公司的風控體系和業績記錄。這些變化客觀上將促進信託公司從外延式的、粗放式的增長方式向內涵式的、精細化的增長方式轉變。
對信託公司來説,必須更加注重項目的品質。需要經得起投資者的苛刻的審查,在將來可能的對簿公堂中能夠有效證明自己盡職地履行了受託人的職責。同時,信託行業協會可儘快出臺關於受託人有效履職的行業規範和實施標準,比如盡職調查的步驟、範圍和品質,以便信託公司遵照實施。如果信託公司嚴格實施了這些規範和標準,就應視為它們確實有效履行了受託人的義務,就不該為信託資金運用的實際績效承擔額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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