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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0日 星期五

湖南信託遭銀監會約談 投資者要求剛性兌付

  • 發佈時間:2014-08-21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習人

  8月18日和19日,《每日經濟新聞》連續對華宸未來基金子公司深圳華宸未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華宸未來資産)資管項目違約,融資方資金難以兌現一事進行了報道。隨著報道的深入,湖南信託和華宸未來資産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新了解到的情況,目前湖南信託的主管部門湖南銀監局已開始介入調查,並約談了湖南信託,華宸未來資産的主管部門上海證監局也接到投資者的舉報材料,並已經受理。

  投資者3億元的資金最終將如何兌付,是監管部門和項目管理方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此前華宸未來資産公告稱,對此事正協商尋求積極救濟方法,協商無果將於9月1日前提起訴訟。在投資者看來,華宸未來資産的註冊資金僅2000萬元,沒有能力進行剛性兌付,作為項目的最終管理方和資金監管方,湖南信託存在嚴重失職,應共同承擔投資者的損失進行剛性兌付。

  兩地主管部門介入調查

  一款高達3億元的信託産品,在融資方出現兌現危機後,涉事的3家金融機構均稱自己是通道而不是管理方,拒絕承擔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稱自己是通道3家金融機構,華宸未來資産、國元信託和湖南信託,收取的項目管理費分別為1%、0.2%和1.6%。

  8月18日,華宸未來資産發佈的公告將湖南信託的“通道説”推翻。

  “湖南信託公告稱自己是通道,卻拿著管理方應拿的高達1.6%的管理費,其所聲稱的責任方國元信託才拿0.2%,從這個點分析,湖南信託的公告就是自相矛盾,是推卸責任的表現。”投資者張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8月18日和19日,投資者將此事訴至湖南信託和華宸未來資産的主管部門湖南銀監局和上海證監局。

  此次信託産品的最大投資者,投資額高達1億元的安徽金瑞化工投資有限公司遞交給上海證監局的投訴書稱,作為資管計劃的管理方,華宸未來資産在募集與投資環節均存在嚴重的未盡責與失信、違反法規及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

  投資者遞交給湖南銀監局的材料稱,湖南信託存在未盡職調查和資金監管嚴重失職的責任。

  昨日 (8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湖南銀監局非銀行機構管理處,該部門一位不願具名的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開始介入調查此事,並且已約談了湖南信託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

  記者從一位知情人士處了解到,8月19日湖南銀監局還就此事開了會議,商討了湖南信託的情況,並要將了解到的材料上交至中國銀監會,“上周湖南銀監局已經開始調查,湖南信託主要負責人和湖南銀監局見了面彙報了情況,下周湖南方面會將復核材料上報給北京。”

  同時,記者還了解到,上海證監局已經受理了投資者關於華宸未來資産的相關投訴,表示在了解情況之後,會介入調查此事。

  另外,投資者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8月21日會將該事件形成材料,遞交給中國銀監會和證監會。

  要求湖南信託剛性兌付

  主管部門已介入調查,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投資者的3億元資金誰來兜底?

  對於這一問題,華宸未來資産此前曾提出一個方案,由三方共同兜底,具體的方法是,將抵押物進行兌現,欠缺的資金由華宸未來資産、湖南信託和國元信託按比例共同承擔,但是此方案遭到湖南信託和國元信託的反對。

  在實際操作中,華宸未來資産也發現上述方案很難實現,原因是資管項目的抵押資産雖然評估值高達14億元,但實際僅值2.5億元,且無法尋求到接盤方,方案也因此夭折。

  作為項目的委託方,華宸未來資産註冊資金僅2000萬元,其自身實力不夠兌現投資者的資金。華宸未來資産此前公告稱,將會就資金用款環節的劃款過錯責任,協商尋求積極救濟方法。

  對於3家機構的過錯責任,投資者王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湖南信託資金監管失職,一次性將資金劃給淮南志高,給園區的商業配套和地産項目,而不是投資者投資的園區項目上。按照規定湖南信託應根據項目進展,分批次將資金打給淮南志高,用於園區的建設,這也説明湖南信託違反合同規定,並且私自更改了資金用途。”

  王先生補充説,“要求湖南信託承擔項目損失的主要責任方是有依據的,因為湖南信託在該項目中存在多處失職,投資者要求湖南信託剛性兌付是必然,湖南信託也具備這樣的實力。去年,長安信託在淮南志高項目出現兌付危機後,第一時間自己拿出資金對投資者進行了剛性兌付,湖南信託也應該對投資者負責。”

  南京一家信託公司負責人黃勇認為,“3家金融機構和浦發銀行都存在責任,但湖南信託作為管理方和資金監管方,存在主要失職行為,應該對此事負有主要責任,投資者要求其剛性兌付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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