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志高違約危機待解 湖南信託正式提起訴訟
- 發佈時間:2014-08-28 11:24:44 來源:紅網 責任編輯:習人
身處漩渦的湖南信託,8月26日在官網發佈聲明,表示已對華宸未來-淮南志高項目中的借款人淮南志高公司及其擔保人提起訴訟。
近日,圍繞深圳華宸未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宸未來”,大股東為華宸信託)于2013年7月對投資者發行的一款“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産業園專項資管計劃”因融資方未按期付息,引發的信託違約危機備受各方關注。
在事件發生後,多家金融機構發佈公告,有關該項目的權責鏈條被逐層隔開,幾方仍各執一詞,項目的實質性風險處置一度陷入“無人問津”的僵局。
8月26日,湖南信託公告表示,湖南信託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對借款人、擔保人的訴訟,希望不要錯失項目處置最佳時機,最大程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託財産的安全。至此,有關淮南志高項目的實質性風險處置僵局終被打破。
淮南志高貸款違約在先
湖南信託表示,2013年6月,華宸未來與湖南信託開展合作,擬通過發行資管計劃募集資金以湖南信託為通道將資金貸款給淮南志高公司。華宸未來于6月25日開始通過一些第三方理財公司銷售資管計劃。根據投資者提供的其與華宸未來簽訂的資管合同顯示:合同約定資金指定投給湖南信託發行的志高動漫園單一資金信託計劃(資管計劃資金應直接打給湖南信託)。在華宸未來向湖南信託打款前,湖南信託向華宸未來提出終止合作,不再接受華宸未來的資管計劃成立單一信託,其理由是湖南信託認為華宸未來冒用湖南信託設計和銷售資管産品的行為不僅侵犯了湖南信託的權益,而且欺騙和誤導了投資者。2013年7月,在資金和項目都已經找好而湖南信託突然宣佈終止合作的情況下,華宸未來為避免承擔銷售資管計劃的費用和損失,只好“曲線救國”找國元信託幫忙,在並未告知資管計劃投資者的情況下將已經募集的資金委託國元信託設立了單一資金信託計劃,國元信託在承諾資金為自身合法持有並願意承擔項目風險的情況下再將資金委託給湖南信託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指定湖南信託將貸款發放給淮南志高公司。
2014年7月,淮南志高公司未支付貸款利息,形成貸款違約。華宸未來通過官網向投資者發佈有關該項目的臨時公告,告知投資者資管計劃投向了國元信託單一信託計劃,再由國元信託作為委託人將資金投向了湖南信託單一信託計劃。湖南信託發佈公告,稱其接受國元信託資金委託設立“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産業園單一資金信託計劃”,與華宸未來未建立任何法律關係。國元信託也發佈公告,稱其未對項目開展盡職調查,約定了“原狀返還”條款,開展的這單業務屬於行業內典型的單一通道類業務。
風險處置無人問津
從這個項目的資金流來看,一共牽涉到五家金融機構,分別是華宸未來、上海銀行、國元信託、湖南信託、浦發銀行。其中,上海銀行為華宸未來資管計劃的託管銀行,浦發銀行為志高項目貸款的監管銀行。在這個交易結構中:投資者與華宸未來為信託法律關係,與上海銀行為資金監管法律關係;華宸未來與國元信託、國元信託與湖南信託均為信託法律關係;湖南信託與淮南志高公司為借款法律關係;湖南信託與浦發銀行為委託法律關係;同時,在資金監管方面,由於監管銀行為國元信託指定,在國元信託與湖南信託之間又存在轉委託法律關係。
湖南信託表示,在這個項目中,華宸未來存在盡調失職、合同欺詐、擅自挪用客戶資金、未按規定披露資訊等諸多問題;尤其是在盡職調查方面,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基金子公司開展此類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並報批後才能開展,華宸未來難以逃脫盡調責任;第三方理財機構在代理銷售華宸未來資管計劃時收取高達3%左右的費用,加上華宸未來自身收取1%的費用,華宸未來在這個項目中扮演了主動管理角色。
湖南信託建議項目重組
8月26日,湖南信託在其官方網站發表的相關聲明,表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對借款人、擔保人的訴訟。呼籲最大程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維護信託財産的安全。
按照湖南信託公告內容,淮南志高項目是淮南地區的重點建設項目,該項目在信託計劃實施時,已完工近90%,僅因土地手續問題才導致項目的實施中斷。由此看來,淮南志高項目的風險似乎並不外界預想中悲觀嚴重。
湖南信託稱,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淮南志高公司總資産24.26億元,凈資産17.36億元;根據監管銀行反饋的最新財務資訊,“淮南志高公司並非資不抵債,而是面臨短期的流動性風險”。此外,湖南信託委託專業的資産評估機構對該項目的抵押物進行了認真評估,在押土地的保守估值也在5億元以上。
面對現狀,湖南信託認為,在抵押物足值的情況下,幾家金融機構積極會商,共同面對,通過項目重組或處置抵押物拿回本息的確是該事件能夠得到妥善處理的唯一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