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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巨災保險條例有望年底出臺

  • 發佈時間:2015-10-20 07:51:53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黃俊玲  責任編輯:田燕

  繼9月底中保協召開《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座談會之後,巨災保險又有新消息。

  在10月17日至18日,由北京保險研究院主辦的第二屆北京保險國際論壇上,保監會國際部翻譯研究處副處長戴樹人透露,保監會和財政部牽頭,聯合相關部委確立了巨災保險“三步走”的策略,預計今年底前地震巨災保險條例有望出臺。而根據此前的思路,城鄉居民住房將會被納入地震保險保障範疇。

  原計劃2017年底出臺

  戴樹人透露,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中央明確提出了要進一步完善保險的經濟補償機制。在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方面,當時明確由保監會和財政部來牽頭,聯合相關部委確立一個三步走計劃。

  戴樹人表示,當時的思路是,第一步是在2014年底要完成對巨災保險情況的課題研究,然後確立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總體方向和框架體系。第二步是在2017年底完成相關立法工作,推動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出臺。第三步是從2017年到2020年左右,要全面逐步實施地震保險制度,同時要將之納入國家的綜合減災防災體系當中去。

  戴樹人坦言,後來保險新“國十條”(即《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當中進一步明確説,要出臺巨災保險法規,使得第二步時間從2017年底提前到了2015年,今年底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就應該出臺了。目前來説草案在行業內已經徵求過多次意見,目前還在進一步完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9月2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召開《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座談會,參會人員來自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金融司、發改委財金司、保監會法規部和財産保險監管部的代表,此外還包括一些專家學者。而在此次座談會上,保監會法規部副主任叢林表示,希望通過此次座談會廣泛聽取業內外意見,凝聚各方共識,不斷完善條例徵求意見稿內容,儘早將條例草案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巨災補償機制尚不完善

  中國保險學會會長姚慶海在此次論壇上談及巨災保險時坦言,目前中國的災害應對補償機制、(風險)分散機制中,政府承擔主要的責任,商業保險發揮嚴重不足,並且市場機制和政府分擔加在一起不到5%。這種趨勢要求我國必須構建一個完善的巨災風險分散和承擔轉移機制。在這個問題上中央高度重視,對儘快構建中國巨災保險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長張承惠在此次論壇上指出,中國探討巨災保險機制至少已經有10多年了,這個過程推進得非常艱難。之所以造成這樣的現狀,和巨災保險自身的特性分不開。巨災保險具有突發性以及損失巨大的特性,一旦爆發常常給民眾的財産和生命安全帶來巨大衝擊。此外,巨災風險還有一個特性,就是它的地域性和時間性非常集中,而保險業常用的大數法則很難在巨災風險管理上發揮作用。正因為此,普通商業保險公司開展巨災保險業務,其風險是非常大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急需建立巨災保險機制。

  根據此前的思路,城鄉居民住房將會被納入地震保險的保障範疇。不過,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的家財險都將地震作為除外責任,除非單獨購買“地震險”一類的産品才會承保地震責任,但這種商業保險投保率極低。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目前這種情況正在發生改變。今年8月20日,全國首個地震保險專項試點在雲南省大理州啟動。由大理州人民政府與人保財險、平安財險等6家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和農房地震保險試點協議,然後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合財險5家公司簽訂試點共保協議。此次在雲南的農房地震保險試點以政府災害救助為體系基礎,以政策性保險為基本保障,以商業保險為有益補充,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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