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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啟動我國首個地震保險試點

  • 發佈時間:2015-09-18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災後整體搬遷重建的雲南洱源縣煉鐵鄉振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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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時3年半的準備,全國首個地震保險專項試點終於在雲南啟動了。作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立的突破口,地震保險的進展情況一直吸引著各方關注。為什麼要選在雲南試點?除了保險機構外,還有哪些力量參與其中?試點推行中克服了哪些難題?又將面臨怎樣的挑戰?我國巨災保險建設將何去何從?日前,記者隨中國保監會來到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一一尋找答案。

  地震保險試點:為何選擇雲南

  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副縣長段孔明的身上總揣著一份地震應急預案。這在2013年3月3日和4月17日洱源連續遭遇5.5級和5.0級兩次地震後,顯得尤為必要。

  由於地處印度板塊和歐亞板塊碰撞帶的東南側,雲南省是我國地震最多、震災最重的省份之一。最新統計顯示,1992年至2014年的23年間,雲南共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78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5.41億元(其中民房直接經濟損失367.4億元)。而大理州地區歷史地震活動頻度高、震級大、全境分佈,是雲南省地震活動較活躍的地區之一。

  這也是雲南被選為首批巨災保險試點地區的原因。歷時3年半的準備,2015年8月20日,全國首個政策性農房地震保險試點在大理州正式啟動,由大理州人民政府與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合、中再産險等6家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和農房地震保險試點協議;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合5家公司簽訂試點共保協議。

  與深圳、寧波以抗擊颱風為主的巨災保險試點不同,雲南的巨災保險以保地震農房損失為主。“雲南約50%以上的農房為土木結構,往往小震大災、大震巨災,農村、農民是最需要地震保險保障的地區和群體。”誠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李年生向記者表示,試點方案從風險最高、損失最大的農房地震災害著手,既保障財産損失又保障人員傷害,在3年的試點期限內,為大理州所轄12縣(市)82.43萬戶農村房屋及356.92萬大理州居民提供風險保障。

  顯然,試點期間的保險標的不只是農房,還涵蓋大理州的每一位居民。同時,保費也是由省、州、縣3級政府財政全額承擔的,省級財政60%、州縣級財政40%(其中州級承擔40%、縣市承擔60%),保費納入財政預算,全年總金額為3215萬元,戶均39元。

  “接到通知後,我們馬上就交齊了2015年洱源縣級財政應承擔的64萬元保費。”段孔明告訴記者,因為對地震造成的損失有切身經歷,深感要是早些有地震保險就好了。如果按照這個保險方案,5級地震可獲2800萬元賠償,5.5級地震可獲5000萬元賠償,那麼2013年洱源的兩次地震總共可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7800萬元。

  2015年8月7日,大理州民政局與誠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簽訂保單,一次性支付了3215萬元保費,賠償標準是農村房屋累計保險賠償限額為每年4.2億元,居民累計保險死亡賠償限額為每年8000萬元(每人保險死亡賠償限額為10萬元),這意味著,賠償最高可達每年5億元。

  農房+居民:政府出資保障民生

  走進大山深處的洱源縣煉鐵鄉煉鐵村委會高羅溪村民小組,氣溫似乎從秋季走入了冬季。在煉鐵村黨總支副書記楊燦鋒的家裏,記者看到了加固過的屋頂。“2013年那兩場相隔僅45天的地震,全村220人54戶人家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災害損失,最嚴重的有8戶,房屋全部倒塌又重建了,其中有3戶是特困。”楊燦鋒説,當時政府給這8戶每戶3萬元的補貼,特困戶再加8000元;房屋沒有倒塌的只做加固,政府補貼每戶平均4000元。

  在3間重建的房屋前,記者見到了58歲的特困村民楊合雄。由於前年地震家裏的土房子全部倒塌,重新修建的磚混房花了15萬元多,除了政府補貼的3.8萬元和多年的積蓄,楊合雄家還舉債四五萬元。為此,孩子們都去紹興打工了,留下他一人經營著一間小賣部,收入也有限。

  如果按照試點方案,農房保險賠償平均可達到地震民房恢復重建政府補助總金額的34.07%,以楊合雄家為例,可以再從保險公司拿到約1.3萬元的補償,那麼他家的債務負擔會再輕一些。

  當聽説政府為他們投保了地震保險後,村民聞定中非常高興,“這是件好事兒,我願意自己也交一點錢,來投保這個地震保險”。這戶5口人家在2013年地震後共拿到了5000多元的政府補助,全家人的生活靠種地、養牛為主,運氣好的年份也有約1萬元的年收入。

  再往下走是洱源縣煉鐵鄉前甸村委會振興村民小組,這也是前年地震受災最嚴重的地方。當時山體滑坡,整個村子45戶187人整體搬遷,後更名為振興村。村民龔向彬家當時房子全部被毀,現在蓋了棟上下6間的獨立小洋樓,外墻刷成了白色,與全村風格統一,並裝飾了當地民族特色的圖案。他告訴記者,自己花38萬元重新修建的這棟樓,除了政府補助的3萬元和銀行貸款外,還找親戚借了20多萬元。“如果能有額外的一筆保險賠償金,會減輕我們的一些壓力。”

  煉鐵鄉黨委書記李偉琛算了筆賬,兩次地震給全鄉共造成4億多元的直接經濟損失,6234戶房屋受損,其中1662戶需要重建,4529戶需要加固,所需費用粗算為4.2億元,中央、省、州、縣財政補貼了7200萬元後,仍有3.5億元的重大缺口。“真可惜2013年還沒有地震保險。”李偉琛説。

  放大資金杠桿:多部門聯手克服難題

  “大理方案中,通過政府‘有形之手’為市場‘無形之手’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凸顯了保險‘災前預防—災害補償—促進災後重建’的重要功能作用,使受災群眾在國家財政救濟基礎上獲得額外的保險保障。”雲南省地震局總工程師張建國表示,據測算,通過保險機制使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倍數最高可達15.6倍,能有效轉移和平滑區域巨災風險損失。

  這個方案來之不易。據了解,雲南地震保險原本計劃試點的地方並不在大理。3年前,在雲南保監局的支援下,誠泰財險就已組建了專業團隊正式開展地震保險産品開發和巨災風險分散方案設計,並與國內、國外等同業公司和專業機構進行了工作聯繫,就地震保險工作開展交流合作,初步確定了保險方案和保險共同體。

  2013年7月,雲南保監局向中國保監會上報了“關於開展民房地震保險試點工作的請示”。同年8月15日,中國保監會正式批復同意雲南開展地震保險試點工作。8月17日,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到雲南調研,專題聽取了關於雲南省政策性民房地震保險試點工作情況彙報。但由於方案涉及的各方意見難於達成一致,地震保險一度擱淺。

  就在陷入僵局之際,2014年8月12日,大理州政府主動聯繫誠泰財險,會商開展地震保險事宜。2014年8月12日至11月12日期間,在保險監管部門的領導和中再産險的支援下,誠泰財險與大理州政府、金融辦、民政局、地震局、財政局、住建局、農業局、法制辦等部門,在大理州進行了九輪面對面溝通和八次方案修改,最終就大理州農房地震保險方案達成一致。

  農房地震保險由大理州民政局統一辦理投保和理賠,試點期限暫定3年。大理州民政局副局長呂錫培解釋,一旦發生地震,保險公司將在州民政局提交索賠材料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賠款劃到民政局的指定賬戶中,在完成查勘、核災及公示後,民政局將具體負責賠款到戶。

  “巨災保險很有必要,但是由於巨災本身的風險波動性大的特性,比如發生概率極低、損失極大,以及地方財政和經濟實力、老百姓的保險意識和經濟能力等制約,在推行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李年生表示。為此,他建議儘快出臺國家巨災保險體系的頂層設計,在充分發揮和利用保險專業技術力量的基礎上,舉全社會之力在更高的層次上整合各方專業力量和技術資源,包括地震、住建、國土、地質、氣象、水文等專業技術和災害數據,為巨災保險産品開發和精確厘定費率做支撐。

  同時,整合利用現有體系資源,將保險服務融入國家抗震救災體系中,降低資源重復投入成本,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資源效用。李年生認為,巨災保險也要考慮資本金成本和稅收成本影響,特別是巨災準備金政策出臺前的稅收成本,建議在合理範圍內對政策性巨災保險業務實行專門的稅收政策和稅收優惠。

  由試點到全國:任重道遠積極推進

  長期以來,我國對於巨災所造成的巨大財産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一直採用以國家財政救濟和社會捐款救助為主的方式,保險未在災害事故防範救助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據統計,國際上,巨災保險賠款一般佔到災害損失的30%至40%,我國的比例尚不到3%。

  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呼聲由來已久,其重要意義不言而喻,且已達成共識。汶川地震之後,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呼聲更為普遍,日益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雖經多方努力,但一直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這一重點改革任務,由於涉及部門多、利益主體廣、制度建立要橫跨多個領域,可以説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

  為貫徹落實這一改革任務要求,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擬“三步走”建立我國巨災保險制度。所謂“三步走”,第一步,做好制度的頂層設計,完成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課題研究報告,提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和框架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第二步,做好巨災保險立法工作,計劃以居民住宅地震保險作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突破口,通過出臺《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完善法律保障來實現;第三步,在住宅地震保險的基礎上,推進多災因的巨災保險制度。計劃用6年時間完成“三步走”的構想。

  “在我看來,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主要應當處理好兩種關係:一是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建立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必鬚髮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商業保險公司積極參與社會風險管理,提高我國巨災保障水準和服務效率,讓廣大人民群眾從巨災保險制度中切實享受到利益和實惠。同時,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通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優化財政資源投放效率,彌補巨災保險市場失靈,構建完善的災害管理體系,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越性充分釋放出來。二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巨災保險制度作為一種國家制度,應當在中央層面形成統一的總體思路和框架體系。在做好頂層設計的同時,不能忽視地方在巨災保險制度中的重要性。我國自然災害分佈廣泛,地區差異顯著,巨災保險制度在實際運作中必須充分結合地區特點,在統一的框架體系下,積極開展地方試點。一方面充分滿足各地差異化的巨災風險保障需求,切實提高巨災保險保障水準;另一方面為全國性巨災保險制度積累實踐經驗。”項俊波表示。

  目前,相關部門、各級政府以及行業主體從落實中央深化改革要求和保險業創新發展的角度,對巨災保險進行了積極探索,並取得良好效果。據了解,越來越多的地區願意因地制宜,開展巨災保險先行先試,四川、廣東、河北、重慶等地巨災保險試點都在積極推進。(經濟日報記者 江帆 姚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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