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企償付和風險管理能力試評估啟動
- 發佈時間:2015-07-20 07:32:5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險企償付和風險管理能力試評估啟動
風險管理能力強者最低資本最多可減10%
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關於在償二代過渡期內開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試評估有關事項的通知》,啟動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的試評估工作。
據介紹,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是保險公司的“免疫系統”和“反應系統”,是償付能力監管的基礎,也是償二代第二支柱定性監管要求的重要內容。在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提出監管要求的基礎上,償二代建立了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評估機制,由監管機構每年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進行一次全面評價,識別公司的控制風險,並建立了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與資本要求相掛鉤的激勵和懲戒機制。風險管理能力強的公司最低資本將降低,最多可減少10%的最低資本;風險管理能力差的公司最低資本將提高,最多可增加40%的最低資本,從而促進保險公司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根據償二代過渡期的總體安排,此次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試評估主要有3個目的:一是督促保險公司落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1號: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的有關要求,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二是評價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分析行業風險管理狀況;三是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評估模式和機制,為償二代正式實施做準備。
按照工作計劃,本次試評估工作將於明年1月結束,分為培訓準備、保險公司自評估、監管部門抽樣復評、總結反饋4個階段,所有産險公司、壽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均納入本次評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