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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國壽投保15年 理賠1次後被告知不能續保

  • 發佈時間:2015-06-12 08:30:51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15年前,40多歲的孫先生就開始購買一款名為“國壽長久呵護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每年保費250元。今年,孫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這也是他投保15年來第一次理賠。

  6月9日,理賠的結果還沒出來,孫先生就收到了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再續保。對此,孫先生表示無法接受,直言保險公司缺乏人情味。

  昨天,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在回復錢報記者時強調,孫先生購買的住院險,是短期險,一年一簽,保險公司有權停止續簽。

  對此,專業保險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周毅律師分析認為,從合同法的角度,保險公司拒絕承保並無過錯。

  投保15年

  剛理賠就要停止續保

  孫先生購買的“國壽長久呵護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是一款附加險,每年保費250元,保額是6410元。

  15年來,每年7月,孫先生都會按時交納保費,目的也是希望多一份保險。

  今年,孫先生動了一個大手術,出院後,他想起了這份住院保險,所以就準備好了醫療病歷,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保險金還沒有拿到手,他就收到了保險公司不再續保的短信:“經我公司重新審定,現決定從下一保單年度起,不再對您繼續承保。”

  對此,孫先生表示無法理解,交了十幾年的保費,等到自己有需要時,保險公司突然就決定不保了。

  “買的時候,如果我有病,保險公司拒保,我是沒有疑問的,可是我買的時候身體都好,就是為了保險,現在我身體不好了,保險公司就停保,難道保險公司就是為了賺錢?”

  孫先生最大的不滿是,他購買了15年,需要保險的時候,被保險公司斷然拒絕了。“現在知道我有病了,一腳把我踢開了,怎麼有這樣的道理?”

  短期保險,一年一簽

  保險公司認為有權不再續保

  昨天,保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在詳細了解孫先生的投保種類後,給出了一個專業術語,“短期險”。

  據了解,人壽保險根據産品保障時間,可以簡單分為兩種:短期險、長期限。

  短期險,大都是一年有效期,保險公司只對一年內負責;到期後,投保人可以繼續申請,保險公司需要重新審核,如此迴圈。險種包括醫療險、意外險。

  還有時間更短的,比如交通工具上的意外險,僅僅針對交通運輸的過程。

  另一種是長期限,最長的為終身,主要的險種包括大病保險等。

  兩者的區別除了時間,最大的還是保費差距較大,短期險便宜的只要幾塊錢,而長期險大多以萬為計算單位。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孫先生購買的就是短期險。“他的保單今年7月即將到期,所以不影響他這次的理賠,但對於明年是否續保,我們的審核意見是不予續保,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的身體狀況已經不適合這款産品了。”

  錢報記者注意到,在孫先生和保險公司的合同中,第七條規定:本公司保留終止附加合同續保的權利。

  採訪中,保險公司負責人也坦言,商業保險不同於社保公益,作為保險公司必須要有風險經營和管控。按照孫先生現在的身體狀況,繼續續保對於保險公司來説,風險就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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