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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失效沒那麼容易 保險期也有“彈性”

  • 發佈時間:2015-05-11 17:18:21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馳  責任編輯:郭偉瑩

  如今手頭上擁有保單的人越來越多,至於説它能保障多久,白紙黑字全都在合同上。短期保險有一個星期的,也有一年的;長期保險有一年的,也有幾十年的。

  這些保險真正的保障時間,是否僅限于合同上的那一區間呢?突破這一區間保單就徹底失效了?不是的!有些保險就算到期了,但其保障期是有“彈性”的:遇到一些小曲折,保險公司會順延保障時間。此外,有些保險到期後,還會有長達數月的“寬限期”,在這一期間你依舊能夠享受到原有保障。若遇到地震之類的重大災害,有的保險公司會為失效保單開啟“綠燈”,讓你的保單仍然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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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期內起飛,航意險保單不失效

  對於經常打“飛的”出行的人來説,航意險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根據出行的時間長短,航意險有不同的有效期,有僅針對單次航班保障的,有短期(比如1天或7天)的,也有一年期的。

  單次保障的,是與所乘航班直接掛鉤,有效期從步入機艙開始,到走出機艙結束。短期和一年期的都是在某段時間裏,只要你乘坐飛機,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航空意外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像1天期或7天期這種短期的航意險的保障時間較短,航班一旦出現延誤,加上自己沒細看保單,很容易陷入保險“真空期”。説不定在飛機還沒起飛的時候,保單就已經到期了。

  這是否意味著,起飛和落地都需要在保障期內才行呢?不一定。事實上,只要飛機起飛的時間在保單到期前,不管飛機什麼時候到達,你手上的航意險保單看似過期,實際上是有效的。如果説飛機起飛時間超出了保障期,那肯定是無法保障的,即便是天氣等其他原因導致的飛機延誤。

  2

  境外旅行險保障能順延,最長保全程

  這種有“彈性”的保障期也能夠反映在境外旅行險的身上。從多家外資險企推售的境外旅行保險來看,保障期限有長有短,短則5天或一個星期,長達半年至一年。

  在這些境外旅行險的産品條款裏,它們都有一項“自動順延”的描述:“由於死亡、身體遭受嚴重傷害、疾病、或公共交通延誤,保障自動順延至行程結束。”具體而言,在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在境外旅行時,遇到一些不可抗逆的原因,包括惡劣的天氣情況、自然災害、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等,都可能導致投保人的旅程延長。而此時,自己所投的境外旅行保險合同已經逾期。

  保險公司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方式是,免費自動延長“失效”合同的保險期,最長可保障到旅行者旅程結束。反之,如果不是因為上述原因導致的旅程延誤,並且在保險合同到期時,旅行者仍沒有回到國內,那就無法享受“順延”。

  3

  忘交分期保費,寬限期內出事也能賠

  跟房貸分期付款一樣,有些長期壽險産品也可以分期繳付保費,但有時候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忘記繳費,那麼保單會不會因此失效呢?除了大家所熟知的“保障期間”,在保險中還有一個比較人性化的期限,叫“寬限期”。

  以定期壽險為例,如果選擇分期支付保費,投保人在繳納首年保費後,按理説應該在滿一年時繳納次年的保費。但在首年和次年之間有個“寬限期”,壽險一般為60天,即便是在這60天裏沒有繳費,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仍然能理賠。但是,險企不會做虧本的生意,如果你獲得了全額賠付,並且合同已經終止,也要補交當年所需繳納的保費。

  需要注意的是,想要獲得寬限期,你在簽投保單時必須要選擇“自動墊付”。所謂的“自動墊付”是指,保險公司會把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拿來支付應繳保費,所以逾期了也沒事。

  4

  靠主險現金價值,醫療險也能“寬限”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長期壽險,有些一年期醫療險到期之後也有“寬限期”。在醫療險條款中,都會有“寬限期”的描述。在“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醫療險可以賠償。只不過,醫療險的“寬限期”相對短一些,一般是10天或30天,條款裏面都有不同規定。

  之所以醫療險也有“寬限期”,是因為它往往以附加險的形式出售,其主險為定期壽險、分紅險等。只要你繳納保費,無論時間長短,主險都有現金價值(一般超過應繳保費)。醫療險到期後,哪怕沒有及時續保,保單的效力仍然存在,即在此期間出險,你一樣能夠享受到醫療險保障。

  有人會指出,同樣的是一年期産品,意外險是否也有“寬限期”的説法呢?意外險想要有寬限期,也必須要以附加險的形式存在,其主險一定是長期壽險,而且在投保前要簽訂續保條款。實際上,一旦有續保條款,在運營方面也就等同於長險。

  5

  過了“寬限期”,保單也只是進入“休眠”

  無論是長期壽險還是附加醫療險,過了“寬限期”還沒有繳納保費,那你的保單就真的要失效了。保險公司的規定是“合同效力”中止,此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不過,保險公司的措辭是“中止”而非“終止”。按照規定,只要你在“寬限期”之後的兩年內補交應繳保費,那麼你的保單就會“起死回生”,保險合同的效力得到恢復。此前你所擁有的任何保險保障,可以繼續擁有。

  但是,如果因為個人經濟壓力或其他原因,導致你確實無法補交保費,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等到這時,你的保單就會徹徹底底地失效。

  一般而言,在保險到期前,保險公司會通過短信、電話等形式提醒繳費。但自己也要記住,保單“寬限期”60日加上保單失效之日起兩年共26個月,在這期間,你都可以申請保單復效。

  6

  遇到特殊事件,有險企會延長保障

  按照規定,保險期限一經確定,是不能隨意更改的。但要是遇到一些特殊的情況,如“地震”之類的重大災害,一些實力較強的保險公司會“特事特辦”,改變保險責任期限。

  在前不久的尼泊爾地震中,很多險企都加入到救援保障的隊伍中。中國人壽(601628,諮詢)發佈八項承諾,其中一項包括“對被保險人因災害事故導致超出當期合同保險期間的延續治療,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延長承擔90天的保險責任。”

  據了解,在此前的一些災難面前,有保險公司還規定,對於因災害事故未及時繳納續期保費的投保者,可延長繳費“寬限期”至3個月,這比常規的“寬限期”多出一個月。在這期間,保險公司正常承擔保險責任。與此同時,合同的中止時效也有可能得到延長。以前是兩年的期限,碰到地震時,實際會突破必須兩年內申請復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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