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網際網路保險規模858億元同比翻番
- 發佈時間:2015-03-19 07:53:5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繼續著快速發展的步伐。
本報獨家獲得的監管機構相關報告顯示,2014年,網際網路保險業務規模繼續大幅增長,當年保費收入858.9億元,同比增長195%。與此同時,網際網路渠道業務佔總保費收入的比例達到4.2%,成為拉動保費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官網或第三方平臺的網際網路渠道模式上,産壽險行業的差異極為明顯。財産保險九成以上網際網路業務來自官網,而人身險網際網路業務方面,官網僅貢獻了5%。
不過,這一相對新興的業務目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産品創新亟待突破瓶頸、線上與線下的資源整合能力不足、傳統風險在網際網路環境下被放大、資訊安全風險不容忽視。
佔總保費4.2%
《證券日報》記者獨家獲悉,中國保監會辦公廳近日發佈《2014年網際網路保險行業發展形勢分析》報告,對2014年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進行了總結。
報告數據顯示,2014年網際網路保險保費規模大幅提升。2014年,網際網路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858.9億元,同比增長195%,遠高於同期全國電子商務交易增速;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的全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約為12萬億元,同比增速在20%上下。
從2011年到2014年,網際網路渠道保費規模提升了26倍,佔總保費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長至4.2%,對全行業保費增長的貢獻率達到18.9%,比上年提高8.2個百分點,成為拉動保費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
網際網路保險經營主體也不斷擴容。截止到2014年,全行業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達到85家(中資公司58家,外資公司27家),2014年全年新增26家。
另外,網際網路保險的經營模式逐步確立。在經營網際網路保險的85家公司中,69家公司通過自建線上商城(官網)開展經營,68家公司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深度合作,其中52家公司採用官網和第三方合作“雙管齊下”的商業模式。
各經營主體積極拓展網際網路渠道,中國人壽、中國太保和中國太平等大型保險集團公司成立了獨立的電子商務公司,佈局網際網路專業化經營。
同時,報告指出,産壽險行業在網際網路渠道模式上的差異極為明顯。
2014年,57%的網際網路保險保費通過官網實現,其餘43%由以淘寶網(含天貓、支付寶、招財寶)和網易為代表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貢獻。
財産保險方面,通過保險公司官網實現的網際網路業務保費達456億元,佔網際網路財産保險總保費比重的九成以上,通過第三方平臺實現的保費僅佔5%。
而人身保險網際網路業務情況則截然相反,全年官網實現保費18億元,佔網際網路人身保險總保費的5%,第三方平臺實現335億元保費,佔95%。
另外,網際網路保險的社會關注度顯著提升。網際網路保險官網訪問量不斷攀升,2014年實現了18億人次的突破,同比增長近四成,日均訪問量超過370萬人次。
存四大問題
報告指出,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目前存在四方面的問題,包括,産品創新亟待突破瓶頸、線上與線下的資源整合能力不足、傳統風險在網際網路環境下被放大、資訊安全風險不容忽視。
由於通過網際網路渠道開展複雜核保的難度較大,長期限、複雜型保險産品的銷售空間受到限制。
目前網際網路保險的主力險種為車險、萬能險和短期意外險等標準化産品,同質化較嚴重。同時,産品場景化的開發深度不足,由網際網路經濟活動場景衍生的保險需求仍有待挖掘。另外,産品碎片化,難以滿足客戶需求,複合形態的保險責任有待進一步分解。而且,個別産品僅以保障為噱頭,偏離了保險實質。
保險公司對渠道網際網路化的嘗試由來已久,但多數公司只是將服務流程電子化、網路化,而從客戶需求和便利角度實現線上線下資源整合方面仍亟需加強。如何最大程度上實現保險服務線上化、如何遵循網路運作規則、適應客戶網路消費習慣值得行業深入思考。
由保險公司直接管理的網際網路保險渠道較傳統個人行銷渠道更具權威資訊效力,且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社會影響大,行銷方式不當帶來的危害在網際網路環境下被放大。此外,網際網路行銷加大了對投保人告知內容的核實難度,道德風險隨之加劇。
網際網路保險對網路資訊系統的依賴度很高,保險公司須從資訊管理制度、系統授權管理、數據加密、軟體升級、硬體防護、災備管理等多方面提升資訊保護等級,否則有可能爆發重大資訊安全事件。
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2015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指出,保險業要主動適應風險因素從相對簡單向錯綜複雜的轉變,其中包括新技術下的風險。“網路資訊技術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會帶來一些風險隱患和負面影響,保險業要將網路與資訊安全風險防範擺到重要位置。”
同時,報告預測,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發展也將呈現一定趨勢,比如經濟形態的轉變衍生新的保險需求,網際網路場景化銷售帶來産品改良創新,大數據促進保險定價精細化和差異化,網際網路平臺推動渠道資源整合以及網際網路企業品牌知名度逐步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