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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被賣內幕:國企撤退合資險企 牌照成燙手山芋 (2)

  • 發佈時間:2014-09-28 10:14:58  來源:光明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除此之外,同方股份發佈的對外投資公告顯示,海康保險公司2013年度保費收入14.5億元,約佔市場份額的0.13%,在全部70家壽險公司中排名39位,在全部28家外資及合資壽險公司中排名12位。市場地位優勢並不突出。

  同方股份稱,若本次股權交易成功實施,公司本次取得海康保險50%股權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為10億元,與公司截至2014年6月的合併財務報告資産總額439.17億元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凈資産105.09億元相比,分別佔公司資産總額和歸屬母公司股東凈資産的2.28%和9.52%,成為公司較為重要的單項資産。

  讓人不解的是,一面連年陷虧損的海康人壽遭中海油轉手,一面有企業接受高標準投資條件欲將其納入資産。另外,早前有財經媒體報道稱,同方股份是本次轉讓的唯一競價方,這使其花10億購虧損險企的做法更加顯得撲朔,而在公告中公司僅將目的總結為“佈局金融産業”。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海康人壽的保險牌照或為同方股份看到的“10億”價值所在。“新國十條”的政策大背景下,保險法人機構審批較為嚴格,保險牌照資源相對稀缺。更有專家認為,保險業內覺得業績難做想要跳出去的很多,但其實保險牌照仍較為稀缺,所以想借收購股權進入保險圈淘金的也不在少數。

  時代週報記者日前致電同方股份詢問其股權收購進程及目的,公司董秘辦人士僅透露,股東大會後摘牌事宜才會有進一步發展。

  而時代週報則從海康人壽獲悉,公司預期股權結構的變化不會影響海康人壽正常運作及近期的發展策略和重點,股東的變更將使得公司在未來獲得更強的增長動力。2014年是海康人壽成立的第十一個年頭,企業正處在時代潮流和自身發展的一個關鍵轉捩點,董事會表示對於公司未來發展充滿信心。

  經營亂象頻現深陷泛鑫泥潭

  收益狀況不佳之外,海康人壽近年來收到來自保監會的罰單也是經常發生。

  2011年海康人壽山東分公司,因為原行銷人員王玉紅存在與銀行存款進行簡單片面比較以及欺騙受益人等違規行為,遭到監管部門處罰。刊登在中國保監會官方網站上的資訊顯示,山東省保監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項為認定依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為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據,對海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罰款5萬元,並對原行銷人員王玉紅予以警告。

  2012年中國保監會青島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海康人壽青島分公司存在財務數據不真實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局認為,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應當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進行處罰。最終,海康人壽青島分公司被責令改正,並被罰款3萬元。

  海康人壽還曾因對其承保的人身保險新型産品未按要求回訪,收到保監會江蘇省監管局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業務流程、企業財務管理問題遭罰款之外,海康人壽對保單管理的失控更讓其一度陷入保險仲介設計的雙向騙局。

  2013年8月,上海泛鑫保險代理公司(下稱“泛鑫”)高管陳怡攜款跑路。媒體報道顯示,泛鑫作為第三方仲介,將保險“變”成高息理財産品,依靠吸收新資金來付出高息。這一過程中,泛鑫、涉案保險公司、客戶、銀行因各自利益涉足其中,直到崩盤,近4000名客戶和300名保代人深陷其中,保險公司也因為高額返傭無法自拔。

  海康人壽的2013年年度資訊披露報告顯示,公司于2013年末就泛鑫事件確認對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其他應收款項人民幣1.6億元,並確認相關預計負債人民幣1.6億元。同時針對上述應收款項及其他相關資産計提總額為人民幣1.74億元的壞賬準備。公司在報告中承認:“2013年由於受泛鑫外部事件的影響,導致公司客戶投訴率、仲介機構欺詐造成的財務損失、營運風險損失金額這3個指標超出了公司營運風險損失的容忍度。”

  針對泛鑫業務的退保對現金流造成的壓力,海康人壽在報告中指出,公司提前安排了高流動性資産以及匹配滿期保單的資産也相應的到期。然而海康人壽最終淪為騙局受害者所暴露出的經營管理漏洞卻並未見其對應解決辦法。

  海康人壽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海康人壽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相關要求進行經營,內部也有一系列的風控、內控管理手段配合。對於泛鑫騙局的影響和應對措施,公司則“沒有需要公開披露的資訊”。

  與此同時,“泛鑫騙局”也觸動了保險監管的底線。事件發生之後,今年4月,保監會主席項俊波部署,將對以下保險專業仲介機構進行重點調查:由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及其直系親屬通過控股等方式實際控制,且2013年佣金(公估費)收入的50%以上來源於該人員所在保險公司的保險專業仲介機構;向上級機構繳納定額或固定比例的費用,以“承包制”、“加盟制”等形式運營的保險專業仲介機構等。

  日前,保監會開始推進第二輪保險仲介整頓清理,並給各保監局下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仲介市場清理整頓第二階段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還要求對37項突出問題和風險進行復查,具體包括虛構仲介業務套取資金、侵佔保費、借保險名義相互借貸、自買單、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産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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