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籌建行為,在源頭上健全保險公司治理結構,防範有關風險,保監會發佈《關於加強保險公司籌建期治理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會表示要堅持便民高效,為新設保險公司順利開業營造良好環境。針對保險公司籌建期的階段性特殊情況,就創立大會召開、任職資格核準等做出明確可銜接的治理和監管安排,允許新設保險公司使用依託于雲計算模式的電子商務系統等應用系統。此外,保監會要求進一步優化董事會結構,擬任董事長、擬任總經理不得兼任,按照市場化和專業化原則選聘高管人員,並建立對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候選人的歷史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