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設“紅線” 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
- 發佈時間:2015-04-08 08:50:04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保監會昨日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從量化監管和法人治理結構兩方面對險企關聯交易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通知》明確,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30%,並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産
保監會要求,對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和排查,超過規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類關聯交易
自2015年二季度起,保險公司應于每季度結束後25日內向保監會報送關聯交易季度報告
關聯交易佔比偏高、交易對手比較集中、另類投資領域的關聯交易增幅明顯再度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關注。
為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防止利益輸送和風險交叉傳遞,保監會昨日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另類投資領域關聯交易增幅明顯
自2012年投資新政實施以來,在“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監管背景下,保險公司紛紛積極佈局另類投資。快速增長的另類投資領域成為保險行業關聯交易的重災區。
根據普華永道此前發佈的一項針對國內25家保險公司及資産管理公司的調查報告顯示,保險資金未來兩年在非傳統投資産品的投資配比中,房地産與資産支援證券的受歡迎程度並列榜首,佔比均為31.25%,投資股權計劃的佔比為28.13%。
相比直接的債券投資,這些另類投資的流動性較差,缺乏次級市場進行交易。同時投資期限較長,一般為5-10年。而且存在一定的集中度風險,投資標的主要為基礎建設和房地産行業。而一旦保險資金成為最後的接盤者,風險可想而知。
其實,去年開始,保監會就已經在警示風險。去年9月末,保監會開始收緊保險公司對信託産品投資在償付能力計算時的認可資産價值。將信託産品的認可資産價值的比例降低了5個百分點。其中,信用評級為“AAA”的信託計劃的認可價值將從95%降到90%,而評級為“AA”的産品的認可價值將從90%降到85%。而信用評級低於“A”的信託計劃將在償付資本計算中視為非認可資産。
但是,部分中小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佔比偏高、交易對手比較集中、另類投資領域的關聯交易增幅明顯。部分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嚴格,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的潛在風險再度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關注。
為此,《通知》試圖通過比例控制、程式優化、資訊披露和問責機制等綜合手段,實現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重大風險的有效控制。
嚴格關聯交易比例紅線
《通知》明確提出,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應符合以下比例要求:在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其他金融資産的賬面餘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分別不得超過該類資産投資限額的50%;
保險公司對關聯方中單一法人主體的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15%與該法人主體上季末總資産的5%二者孰高;
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30%,並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産;在計算人身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總資産時,其高現金價值産品對應的資産按50%折算。
除了上述量化監管外,保監會還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上進行了嚴格的要求。如,要求保險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應由董事會批准的,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2/3以上通過;已設立獨立董事的保險公司與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的重大關聯交易,必須獲得獨立董事的一致同意,同時主要股東應向保監會提交關於不存在不當利益輸送的書面聲明。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自該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對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和排查,並向保監會上報關聯交易總體報告及統計表。對關聯交易超過規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類關聯交易。自2015年二季度起,保險公司應于每季度結束後25日內向保監會報送關聯交易季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