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修改“黃金期貨標準合約”
- 發佈時間:2015-04-13 00:29:3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田燕
上海期貨交易所日前發佈《關於印發和修訂案的公告》。根據公告,上期所將對黃金期貨標準合約中的“合約交割月份”及持倉梯度保證金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以進一步滿足市場需求,完善市場風險管理。
據了解,本次修訂將黃金期貨標準合約中的“合約交割月份”由現行的“最近三個連續月份的合約以及最近11個月以內的雙月合約”調整為“最近三個連續月份的合約以及最近13個月以內的雙月合約”。調整後,黃金期貨同時交易的合約由7個增至8個。將“合約交割月份”適度延長是市場呼聲的反映,不僅可以保證6月合約與12月合約同時出現,方便6月與12月之間的移倉與套利,也可以與COMEX黃金期貨合約月份相對應,方便企業和機構開展境內外跨市場策略。
另外,將《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黃金期貨持倉梯度保證金的啟動持倉量基準值由16萬手上調至36萬手,這不僅是為了及時反映市場變化,也為今後金融機構不斷入市預留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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