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華信國際總股本12% 匯添富或用社保基金當轎夫
- 發佈時間:2015-05-18 08:3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上周,《每日經濟新聞》旗下公眾號“每日經濟新聞投資寶”曝光了多家基金公司“團炒”小盤股,在業界引發軒然大波。面對“基金坐莊”的公眾質疑,基金公司辯稱“團炒”完全符合“雙十限定”,並不違規。
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公眾號“每日經濟新聞投資寶”進一步發現,匯添富“團炒”華信國際(002018)的現象較為突出。華信國際一季報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全部都是匯添富旗下管理的産品,合計持股已達華信國際總股本的11.87%。根據基金“雙十限定”中不得持有單一證券總股本10%的規定,因此有證券律師認為,匯添富上述行徑已經涉嫌違反基金“雙十限定”。此外,匯添富還利用社保資金416組合對其重倉股華信國際大肆加倉,從去年底的十大流通股股東以外,直接躍至第二大流通股股東,加倉量在763萬股~1800萬股,金額巨大。
包攬十大流通股股東
根據華信國際一季報基金持股明細中,匯添富總共有11隻産品(名字含有匯添富)出現在華信國際流通股股東名單,上述11隻産品合計持有華信國際12783.64萬股,佔流通股比例高達27.2%,佔總股本的比例高達10.65%。
與此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全國社保基金416組合持有華信國際1799.99萬股,佔流通股比例高達3.83%,而在今年一季度數據中,社保基金416組合出現在多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東名單,包括華邦穎泰(002004)、昆藥集團(600422)、新南洋(600661)、西藏旅遊(600749)、鄭煤機(601717)等,在社保基金416組合出現的同時,上述公司的流通股股東無一例外都有匯添富旗下基金身影。而進一步查閱相關資料,全國社保416組合管理方正是匯添富基金。
因此,除了上述匯添富公開名錄的11隻産品合計持有華信國際12783.61萬股,佔總股本比例達到10.65%外,若算上匯添富管理的全國社保基金416組合,截至今年一季度,匯添富管理的産品累計持有華信國際流通股高達14583.63萬股流通股,佔其流通股比例高達31.03%;同時佔華信國際總股本的比例也達到了12.15%。前十大流通股股東都是匯添富旗下管理的産品。
社保基金疑似大肆加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包括匯添富管理的社保基金416總共12隻基金産品中,今年一季度期間有三隻産品持股並未變動,分別持有華信國際1203.36萬股、1474.84萬股和1206.74萬股。
一季度期間有三隻産品進行了100~200余萬股增持,匯添富美麗30型證券投資基金大幅增持202.85萬股、匯添富價值精選(519069)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增持159.99萬股、匯添富藍籌穩健(519066)靈活配置混合一季度增持166.78萬股。
而在進一步研究發現,在匯添富管理兩隻基金專戶中,其中平安人壽委託投資1號資産管理計劃一季度大舉買入高達533.92萬股;與此同時,匯添富管理的全國社保基金416組合更是以1799.99萬股持股量直接進入華信國際的第二大流通股股東。
有業內分析人士指出,匯添富利用管理的基金專戶為旗下其餘基金重倉股“添磚加瓦”,另外今年一季度社保416組合持股1799.99萬股,而華信國際2014年底第十大流通股股東持股為1037.7萬股,該資訊不排除社保416組合此前就持有華信國際股份,但是也可以明確的是,上述1799.99萬股中,至少有763萬股是今年一季度大舉加倉。如果社保416組合此前不持有華信國際,那麼一季度的加倉量就達到驚人的1799.99萬股。
從二級市場華信國際股價走勢看,2014年四季度華信國際漲幅為30.87%,今年一季度漲幅為19.94%,二季度至今(5月15日)80.57%,匯添富不僅動用基金專戶大舉加倉,更是用社保資金大舉加倉,客觀效果就是華信國際股價飆升,匯添富旗下基金浮動盈利倍增。以上行為是否就是業內質疑的“抬轎子”?這需要深入的調查來佐證。
涉嫌違背“雙十限定”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産進行證券投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一隻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超過基金資産凈值的百分之十;(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超過該證券的百分之十。
在前述的公募基金“雙十”規定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超過該證券的百分之十”。
若按照上述監管規定,匯添富公開名錄的11隻基金産品持股佔華信國際總股本的比例達到10.65%;若再累計其管理的社保416組合,其合計持股佔華信國際總股本的比例亦是高達12.15%。
有證券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雙十規定”已經定義了“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因此無論是基金專戶、還是託管的社保基金,他們都是屬於匯添富這個基金管理,因此本次匯添富基金已經涉嫌違背了上述規定。
另外,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劉國華律師則提到,如果基金公司有權利決定基金專戶資金的買入賣出,如果專戶資金已經達到很大的比例而不加以限制,實際上就違背了“雙十規定”的本意。
一位曾在公募基金工作多年後“奔私”的私募基金經理也向記者表示,基金專戶也應該算在基金公司的風控裏面,儘管匯添富旗下這些公開發行的基金持倉沒有達到華信國際總股份10%,但加上基金專戶就達到了,那麼就應該算是超過10%了。因為匯添富雖然不是資金的擁有人,但是畢竟是管理人,投資行為是由匯添富發生的,所以嚴格來説應該是算匯添富的資産進行風控。匯添富上述行為已經違規。
除了華信國際外,匯添富旗下基金還團購了51隻股票,包括西藏旅遊、華數傳媒(000156)等,詳細名單刊登在公眾號“每日經濟新聞投資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