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關配套文件亦在逐步完善之中。6月15日,中基協就《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徵求意見。對此,私募及私募代銷機構表示,此前已根據《管理辦法》積極調整業務制度和銷售流程,力求規範,未來還需要細化使具體操作更為流程化、簡單化。
銷售早已調整
相關業務和流程
其實在去年年底《管理辦法》發佈後,私募及代銷機構便高度重視相關政策,積極調整相關業務制度以及銷售流程,也積極參與證監局舉辦的培訓。好買基金研究總監曾令華告訴記者,他們從年初已經開始投入大量人力實施,從法規培訓、方案討論、流程再造、系統測試、實施到最後上線都進行相應的調整。某券商代銷風控人士也表示此前已經按照要求,逐步修改制度、代銷的合同、系統的改造、行銷人員的培訓、投資者教育等。“主要還是在經紀業務,包括代銷、PB、投顧、人員培訓這些相關的制度都在修訂。比方説代銷把投資者都分成了專業和普通投資者,專業和普通之間可以相互轉化、轉化的條件等,還包括一些雙錄的要求、回訪的要求等等。”
金斧子財富合規部負責人認為,新規的工作主要分兩大塊:業務制度的調整和銷售流程的調整。業務制度指的是産品分級制度、投資者分級制度以及適配製度,主要內控方面的,包括人員獎懲類等管理類的制度;銷售流程則是將各領域的銷售流程統籌起來、規範化。“其實之前在期貨等領域一直對投資者適當性有所要求,而即將實施的法規相當於各個領域統籌起來,有一個總的原則類的法規。線上、線下的銷售流程根據管理辦法做調整,比方説現在有分專業和普通投資者,私募以前只是面向“合格投資者”,現在進一步細分。所以無論是售後還是售前的流程、模組設計都需要調整。”
而近期協會公佈的指引徵求意見,在各私募及代銷機構看來,比他們實際操作要更寬泛、要求更低。“比如説産品分級,R1至R5可以理解為風險逐漸遞增, R1對應的風險是最低、R3是中低風險、R5是最高的,股基目前是放在R3,但之前我們將股基放在R4、5所對應的級別,所以其實我們的定級是更嚴的,但現在看起來比我們的要求還是要低一些。” 上述金斧子負責人表示。
望正資産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的産品分級比預期的更松,“在2016年7月起我們所有的直銷産品都已經開始做産品分級和客戶分類,因為我們産品大多為權益類,之前我們都按照激進型的客戶類型去做,而不是放在中低風險等級的。”
因此,在後續的操作上,私募表示也許會根據情況適當降低之前的標準。上述券商人士笑稱,“我們正在愁為什麼我們評出來風險都那麼高。現在可能會根據協會的標準、稍微降低我們自己的要求。”
規範化、流程化是趨勢
望正資産認為,《管理辦法》和去年中實施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一脈相承的,只是在具體操作上更加標準化,這也會使得操作更加簡單。“近年來多個私募監管新規出臺,包括協會新系統的上線、募集管理辦法以及7月1日即將實施的適當性管理辦法等,這對私募直銷和代銷有比較大的影響,規範了銷售、募集端。目前協會提出一些更加細化的措施,相當於募集管理辦法的一個升級版,把標準化的東西給到我們,可以程式化操作,反而更簡單。免得各私募自己領會政策意圖,反而更迷茫。”
長期來看,私募産品銷售的規範化、流程化會是趨勢,有利於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曾令華直言,私募行業存在的意義在於為客戶的財富做增值、做加法。而適當性管理制度,即把合適的産品賣給合適的人。這樣就可能使客戶能夠在産品上持有的時間更長、獲得較好收益。“因為産品其實是有週期的,只有達到一定週期才能獲得相對比較好的收益。”而望正資産也表示,雖然一開始代銷機構、直銷端的工作量肯定會增加,但隨著操作流程的程式化、大家適應了也問題不大,而對於合格投資者認定、募集等的法規是有好處的,“客戶對産品和管理人都有一個更深的了解,管理人對客戶也有更深的把握。”
不過在具體操作執行上,多位私募人士均表示存在一些困惑和難題。如私募股票型基金一般會將一些金融衍生品、分級B放進去,那麼該産品如何分類?風險測評表出來了,但沒有分值,是否各個機構自定義即可?專業投資者是否可以買所有産品等等。
此外,私募直銷和代銷機構表示,短期來看,隨著流程的複雜化,一部分客戶可能會因為程式複雜而流失。金斧子向記者舉例稱,“比如我們網際網路端有一些散客,個人客戶對於銷售體驗是很挑剔的,即使明白這是為了保護投資者,但如果購買流程更加複雜、花的時間更長,他們可能就沒有耐心,或者轉投更簡單的公司機構和APP去做交易。”
(責任編輯:毛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