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應審慎選擇私募基金産品
- 發佈時間:2016-05-16 02:34:34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編者按:為提高投資者對私募基金的認識,提升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證監會將以“正確認識私募,遠離非法投資”為主題,組織開展私募基金投資者權益保護教育專項活動,推動私募投資者保護工作不斷深入,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
來自四川證監局的消息顯示,2015年3月,G證券公司作為託管公司與Y投資公司簽署“XX對衝基金”託管協議,並向其提供多份蓋有公章的空白基金合同文本,以便在募集資金過程中使用。該“對衝基金”的投資者多為Y公司高管及員工的親友或熟人。同年6月,2名投資者前往G公司查詢基金凈值,卻被公司負責人告知,合同中約定的託管賬戶未收到客戶認購款。
雙方公司經交涉後發現,原來Y公司將基金合同文本中原募資託管賬戶頁替換為Y公司自有銀行賬戶頁。四川證監局在接到線索後派人前往G公司核查,證實Y公司確將合同託管賬戶篡改為自有銀行賬戶,並違規將客戶投資款580萬元劃轉至公司高管及關聯自然人銀行賬戶挪作他用。在持續的監管高壓下,Y公司最終將580萬元的投資款全部退還給投資者,並向G公司歸還全部基金合同文本。
本案是私募基金領域違規挪用基金財産的典型案例。四川證監局相關人士分析,首先,Y公司借助“基金財産由證券公司託管”,騙取投資者信任。Y公司借與國內知名證券公司進行託管合作之機,獲得了蓋有證券公司公章的空白基金合同文本,但實際上並未按約定將資産交託管方保管,只是以託管的説法騙取投資者信任。其次,借助“對衝基金”概念,迷惑、吸引投資者,Y公司利用國內投資者對對衝基金缺乏了解,使用看起來“高大上”的“對衝基金”概念“包裝”産品,以此迷惑、吸引投資者。再次,利用私募基金合同簽訂中的漏洞,挪用基金財産,Y公司利用了託管方的資訊不對稱以及從託管協議簽訂到募資成功的時間差,擅自篡改合同內容,與不知情的投資者簽署了所謂的“三方協議”,並大膽挪用基金資産。最後,利用熟人關係麻痹投資者。
該人士指出,投資者應審慎選擇私募基金投資,並在投資過後對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託管機構給予持續關注和監督,一方面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在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前提下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産品,另一方面,還可以多方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往業績情況、市場口碑以及誠信規範情況,在查看合同時,要注意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頁和漏頁等異常,並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産品投資、運作情況,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私募基金投資者問答
如何了解私募基金的基本資訊?
為方便廣大投資者對私募基金資訊進行查詢,中國基金業協會在官方網站上搭建了私募基金分類公示平臺,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資訊對私募基金進行分類公示。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網址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managerList.html
私募基金管理人綜合查詢網址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index.html
私募基金公示網址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fund/index.html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名錄(2015年6月)連結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8/201507/t20150715_2810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