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國非法私募依然猖獗,據前幾年北京市有關監管部門開始了整治非法私募行動,已有中金信安、中金賽富、中投金匯、山西和利已等5家機構涉嫌從事非法私募活動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且整治行動有可能推廣至全國。
整治私募中的非法行為,就當前來説,意義重大,不僅有助於民眾了解私募與非法私募之間本質區別,增強風險識別能力,避免上當受騙,更有利於維護私募健康發展,消除金融混亂無序現象。
眾所週知,私募與公募是相對應的兩種投融資方式,它主要針對非上市公司,並以不公開方式在私下裏對特定對象進行的資金募集活動。自2013年明確證監會監管之後,私募備案正式啟動,全國經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逾3500家,管理基金規模近2萬億元,其中私募證券基金佔三分之一,私募基金對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由於監管機制不健全和監管不到位,一些備案的和不備案的機構都打著私募旗號,利用民眾投資渠道狹窄,公開承諾高回報率,演變成了非法私募活動,蛻變成了非法集資。
但是,監管好私募基金,防止其陷入非法集資漩渦,絕非易事。私募與非法私募缺乏明確界限,相互交織一起,合法中含有非法成分。且私募特徵是以不公開方式操作,具有較強隱蔽性,給非法私募留下很大“運作”空間。同時,加上我國私募時間不長,監管尚不規範,宣傳引導不到位,民眾對合法私募與非法私募缺乏足夠判斷力,易造成盲目跟風現象。
顯然,私募基金特點和性質,決定監管不能“一刀切”和走兩個極端,應實施靈活監管政策。一是監管政策要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避免“一棍子打死”傾向。堅持有利於金融創新、有利於私募基金健康發展、有利於實體經濟融資三個原則,實施“有所區別、有保有壓”的“疏堵結合”措施,堅持打擊和取締私募中的非法融資活動,提高其準入門檻和從業人員資質,維護其正當投融資活動,將其引向健康發展軌道。
二是加大資訊披露力度。監管機構將合法私募名單向全社會公佈,既讓民眾掌握私募基金髮展動態,準確區分合法私募與非法私募,消除民眾對私募過度擔憂和恐慌,把準投資決策,避免掉入非法私募陷阱,確保私募健康發展。同時,加緊構建立體監管體系,消除監管機構和行業協會單一監管傾向,將私募活動置於全民有效監督之下,增強監管社會威懾力,有效約束私募行為。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監管部門通過各類輿論媒體平臺向民眾進行私募基金知識普及教育,揭示投資風險,讓民眾真正了解私募基金投融資性質及投融資方向,在參與私募投融資活動中,懂得私募不是大眾理財産品,具有高風險特徵,不保本保收益,使民眾牢記投入非法證券活動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的宗旨,遠離非法私募,避免上當受騙。財富動力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