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網際網路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首次提出分齡推薦標準
根據不同年齡段提供適齡産品和服務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和應用程式分發平臺實現必要聯動;移動智慧終端應當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用戶提供差異化的使用時長管理服務;進入未成年人模式後,移動智慧終端需在家長驗證並確認後才能執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恢復出廠設置等操作……
為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營造健康安全的網路環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近日發佈《移動網際網路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未成年人模式建設予以具體指導。
《指南》提出未成年人模式建設的整體方案,鼓勵和支援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和應用程式分發平臺等,共同參與未成年人模式建設,將分散的功能整合化,將分段保護一體化,築牢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三重防線”。
築牢網路保護防線
如今,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開始接觸和使用網際網路。2023年年底發佈的《第5次全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使用情況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不斷擴大,2022年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突破1.93億人,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增長到97.2%。
隨著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和普及,未成年人使用網際網路更加頻繁,受網際網路影響更加深遠,強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加凸顯。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成為網路空間治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工作。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健全網路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工作體系”。
近年來,我國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立“網路保護”專章,明確規範網路資訊內容、防治網路沉迷等規定要求,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為加大保護力度、推動治理創新提供了堅實基礎。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設要求,並要求企業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更好指導未成年人模式建設,切實發揮模式保護效能,國家網信辦啟動《指南》編制工作,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建設、運作和使用等全鏈條方案,將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築牢未成年人網路保護防線。
在南京郵電大學教授王春暉看來,《指南》的發佈將進一步強化在移動網際網路環境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特別規定了包括使用時段、時長、內容和功能等方面的內容,這對於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模式在防範網路沉迷、優化內容建設方面將起到積極的作用,為未成年人營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網路環境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方聯動三個優化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相較于原有的青少年模式,此次升級推出的未成年人模式,是強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一個重要“增量”:即在不影響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正常服務和使用的前提下,為未成年人提供一種新的、更加安全的上網途徑,供用戶選擇使用。
據了解,未成年人模式的功能升級主要體現在“三方聯動”和“三個優化”。
王春暉説,“三方聯動”主要指未成年人模式建設範圍將由應用程式擴大到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分發平臺三方,打通軟硬體壁壘,形成保護合力。《指南》要求,未成年人模式將在移動智慧終端設置統一入口,用戶可一鍵開啟,所有應用程式實現同步切換,形成安全可控的獨立空間。
“三個優化”重點要求,創新未成年人模式保護措施,推動時間、內容、功能等“三大優化”,首先,在時間管理方面,未成年人模式允許用戶對每日上網時長進行總量限制;其次,在內容建設方面,首次提出分齡推薦標準,優先展示適齡內容;再次,在功能安全方面,在保障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誘導沉迷的功能服務,提供諸多“個性定制”功能,實現便捷性和安全性雙提升。
談及《指南》的亮點,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説,《指南》基於全流程保護的基本思路,提出了“三方聯動”、便捷使用、分齡原則三項通用規範。尤其是針對當下未成年人沉迷遊戲等關鍵問題,以16周歲、18周歲為分界線,細化不同的應用程式默認推薦使用時間。同時,為了避免部分未成年人鑽漏洞,《指南》還要求未成年人模式具有防繞過功能,只有家長驗證並確認後才能執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
根據《指南》,移動智慧終端應當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用戶提供差異化的使用時長管理服務。當超過每日推薦使用時限,除特定必要應用程式和家長自定義豁免的應用程式外,其他應用程式默認暫停使用。其中,在面向不滿16周歲用戶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認推薦使用總時長不超過1小時,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在面向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用戶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認推薦使用總時長不超過2小時,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據了解,《指南》主要從時長和功能兩方面入手,進一步優化完善防沉迷措施。一是設置推薦時長;二是控制風險功能。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指出,這些限制性措施並非“一刀切”要求或強制性規定,用戶可根據實際需求,對使用時長、使用時段、內容、功能等進行個性化設置。應急類、教育類等基本功能和服務不納入總時長統計,以更好滿足未成年人使用需要、保障人身安全。
需要多方主體協作
未成年人模式是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上網的一項系統工程,涉及主體多、領域廣、技術複雜,需要持續推進、不斷優化。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模式保護作用,離不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指南》作為指引性文件,主要面向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分發平臺,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建設的總體方案,適用於模式的研發、建設、運營和管理。
對於如何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模式保護作用,王春暉認為,需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以及應用程式分發平臺等相關主體應當對標《條例》要求,結合自身發展實際,積極探索推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支援更多適宜未成年人使用的應用程式接入未成年人模式,滿足用戶使用需求;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將手機等移動智慧終端給未成年人使用前,幫助開啟未成年人模式,設定年齡區間,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網路環境。
王春暉建議,國家網信主管部門應當指導企業積極推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並結合實踐經驗,不斷優化模式建設方案,豐富保護措施,推廣經驗做法,匯聚各方力量,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效能和效率。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需要多方主體相互協作。”趙精武認為,《指南》提供了具有參考價值和行業規範指南性質的實踐模式,各大廠商、服務提供商仍然需要結合自身業務模式特點,持續探索和發展更適合各自業務特徵的未成年人保護模式。更重要的是,家長應當履行相應的監管職責,真正用好未成年人模式中的家長許可權。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南》發佈後,國家網信辦將持續指導企業推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引導形成行業統一標準,鼓勵家庭、學校廣泛使用,充分發揮模式保護效能。後續,國家網信辦將持續關注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新情況新要求,結合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情況,不斷探索可行方案、創新保護舉措、推廣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指南內容、豐富應用場景,為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提供更好指引。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