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介入國資擔保逾期事件 副總:不存在自融
- 發佈時間:2016-05-16 13:43:42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近日,多位投資人爆料稱,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在重慶易九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易九金融”)已經融資成功的共57期在保項目已經或預計出現風險,涉及擔保本金金額共計2.8384億元。投資人表示,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違規擔保自融,並稱易九未能盡到監督借款資金流向的責任。
據了解,貴州和重慶兩地的金融辦也正式出面解決此事。
5月13日,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鵬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 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不存在自融的行為,事情有望得到解決。
涉及擔保本金近3個億 擔保公司多次違約
根據投資人提供的一份日期為3月4日的《補充協議》,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作為擔保人,在易九金融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已融資成功的共57期在保項目已出現或預計出現風險,涉及擔保本金金額共計2.8384億元。
本報記者了解到,多位投資人懷疑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違規借殼擔保自融。“易九金融平臺上由其擔保的57個項目,無論是否到達合同還款時間、無論融資金額大小、無論負債公司隸屬行業差異和經營狀況好壞,統統違約不能歸還債權人本金和利息!這是什麼原因?一兩個項目出現問題我們可以理解,57個項目同時出現問題又無法説明原因就很難理解”,有投資人對第一財經説。
不過,在上述《補充協議》中,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確認,上述57期産品到期後出現投資接收人不能按時還款時,該司均會承擔無條件代償責任,並承諾按照分期分步方式償還。
部分投資人認可並簽署了該《補充協議》。但是,事情進展並非那麼順利。
易九金融方面稱,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在4月底之前一直按照《補充協議》的約定在執行。但是5月初,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突然違反《補充協議》的約定拒不履約。
5月3日,易九金融在其網站上發佈公告稱,經營資金需求為“黔能源擔20160003”項目于2016年4月12日到期,根據債權人與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達成的《補充協議》約定,擔保公司在2016年4月15日代償了首期款本金和利息共計133.5萬元。 而本金和利息共計55.4552萬元的第二期款本應于2016年5月3日代償,但擔保公司未按約定償還。
3天后,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向投資人公佈了進一步的解決方案。根據投資人提供的一份日期為5月6日的 《協調解決方案之框架意向》,在保總額為2.5億元,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計劃採取用合作的上市公司等值股票(可隨時交易)1.25億元置換在保餘額50%,剩餘的50%在約定期限內通過變現資産、催促企業還款、籌措資金償還、代償。
該意向也表示,如果在該期限內不能兌付或償清,將由合作公司承擔一次性兌付的連帶擔保責任。不過,貴州省能源擔保公司並未公佈上市公司具體是哪家。
本報記者了解到,不少投資人擔心,債轉股之後仍不能有效解決兌付問題,且由於資金分散,個人持股比例極低,不能參與公司任何決策,不具有任何話語權,如果破産的話,還得承擔股東相應的有限責任。
當地政府已經出面協商 還款方案未達成一致
隨後,貴州和重慶兩地的金融辦也正式出面解決此事。
根據投資人提供的日期為5月9日的“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與易九金融協商會會議紀要”,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在3個月內(2016年8月1日前),籌集1.25億元用於易九平臺上項目代償,在15天內落實1家國有擔保或2家資信能力強的民營擔保公司進行再擔保,由貴州省金融辦對擔保公司資質進行把關。
圖為第一財經所獲的會議紀要照片
根據上述紀要,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3日內將價值3000萬抵押物清單(進入保全階段的,並經省金融辦審查)帶至重慶,並承諾上述資産處置後優先用於易九平臺上項目代償。
紀要還稱,要通過處置由金融辦審核的不良資産、加強催收力度,積極籌集資金用於為易九平臺上項目代償。如在一年內無法完全清償的,由上市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是,投資人對具體選擇哪家擔保公司及擔保公司的實力存疑。上述貴州省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成為部分投資人的選擇。
黃鵬告訴本報記者,根據上述紀要,將在15天內落實一家國有擔保或二家資信能力強的民營擔保公司進行再擔保,但是目前投資人只相信貴州省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而該擔保公司的負責人正在外地出差,今天下午晚些時候會趕回貴陽。
不過,即便如此,雙方在還款方式等問題上也意見不一。
此外,針對投資人的指責,易九金融5月13日也發表了一則律師聲明,表示此次糾紛是由貴州融資方(債務人)未如期還款及擔保人貴州省能源擔保有限公司未履行代償義務所致。依照現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易九金融對上述違約行為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聲明強調,易九金融在本輪國家整頓網際網路金融過程中,經過了相關機關的嚴格檢查,是一家合法的第三方平臺公司,目前公司其他經營活動正常。
截至本報記者發稿前,最終解決方案仍未確定,投資人在期待事件的進一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