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監管風暴 網貸和股權眾籌監管規則有望推出
- 發佈時間:2016-02-16 09:26:28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過去幾年,網際網路金融攪動了金融創新,推動了民間金融發展,開闢了全新的領域,也創造了不少發展“奇跡”。
但是,畢竟是冒出的新事物,認識和經驗必然不足。由於規範和監管缺失,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也暴露出諸多問題。2015年,央行等十部委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的指導意見出臺後,有關網際網路保險、非銀行業支付的監管規則陸續落地。2016年,網路借貸和股權眾籌的監管規則也有望推出。這些都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監管時代終於到來。
隨著多項政策的落地,2016年開局,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監管配套體系也加速推進。目前,由央行牽頭組建的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已獲國務院批准,有可能于春節後正式掛牌,行業自律將拉開帷幕。據悉,該協會籌建工作組組織開發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已進入系統測試階段。
僅有政策和行業自律是不夠的。《財經國家週刊》記者了解到,2015年底,由央行、銀監會、公安部等多部委聯合組成了一支約300人調查隊伍,並調配各省區市相關工作人員,展開一場大規模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經營和打擊非法集資的活動。
各項政策的密集出臺以及相關整頓活動的展開,透露出一大信號:2016年,網際網路金融的關鍵詞是“規範”。
只是,在現有金融牌照制、分業監管、央地分工的大背景下,網際網路金融作為網際網路、金融、大數據相融合的新金融生態,既要適應新舊金融體系的融合,又要適應監管的要求。如何做好政策加減法,考驗著監管者的智慧。
由亂到治
自2013年爆髮式增長開始,網路借貸跑路、欺詐風險頻發,2015年底“e租寶”涉嫌集資詐騙案件的爆發更是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在經歷了數年野蠻生長之後,有關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政策在2015年密集而至。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成為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綱領性框架,該文明確了監管分工、確立了監管思路和方向。
隨後,保監會印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明確了參與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主體定位,規定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並有條件地放開了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
2015年12月28日,當業內人士為銀監會突然發佈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作各種解讀時,央行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也同日下發。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政策一日兩文。
針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活動陸續展開。2016年1月底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釋放資訊:政法機關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推動對民間融資借貸活動的規範和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社會穩定的影響。
在2016年1月11日召開的全國銀行業監管會議上,銀監會高層表示,要認真配合做好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抓緊時間出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監管辦法,嚴防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由於網路借貸的管理辦法賦予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應監管權,由地方政府發起的行業整頓也陸續展開。
2015年12月29日,重慶市出臺《關於加強個體網路借貸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深圳暫停新增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範圍的商事登記註冊。從1月4日起,上海市工商局也暫停網際網路金融公司註冊。有註冊代理公司稱,只要是經營範圍裏有“金融”、“外包”等字眼的註冊,都無法得到批准。1月11日,北京市開始暫停投資類企業登記註冊。
一場自上而下的規範監管、風險糾察系統化大規模啟動。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有關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政策會陸續頒布。由於2015年年底民間金融風險事件爆發較多,加快了政策出臺的速度。“既要保證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又要避免有人假借網際網路金融的外衣行非法集資之實。”
從此前爆發的泛亞、e租寶等風險事件來看,由於缺乏必要的監管,確實存在許多機構打著金融創新、網際網路金融的旗號,涉嫌非法集資和龐氏騙局。
而風險的集中爆發,一些正規金融機構也難置身事外。
《財經國家週刊》記者獲悉,在e租寶事件爆發後,銀監會向各類型金融機構下發緊急通知,要求銀行業監測資金流向,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實時監測預警。“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確保分支機構和員工不參與非法集資。
上述人士指出,監管是規範,也是正名。監管層鼓勵網際網路金融發展,主要是看重了對普惠金融的重要作用,要滿足中小企業、個人的融資需求和可廣泛參與的投資理財需求,但業務模式不能脫離普惠金融的根基。
近日,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對外表示,正式版的網貸監管細則很快會發佈,網貸平臺代銷金融産品須獲得相應監管牌照。
參與細則制定的銀監會相關人士透露,大的監管方向不會做過多調整,網路借貸監管細則有望在2016年上半年發佈。一位參與證監會座談討論的股權眾籌平臺負責人透露,股權眾籌的監管細則也有望在上半年出臺,還將公開一批股權眾籌試點機構,並頒發牌照。
至此,包括第三方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傳統金融産品網際網路化、徵信等各細分領域的監管悉數落地,用整治和規範推動的合規發展時代正式開啟。
如何分工協作
當網際網路金融不再是法外之地時,具體監管的分工與協作就變得非常重要。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涉及十個以上部委,這或許是目前“責任單位”最多的行業之一。
其實,在眾多部委中,除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的事前備案、事後追責職能外,真正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進行具體監管的還是“一行三會”。
原本在傳統金融體系記憶體在的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矛盾,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也同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