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已與銀行討論P2P資金存管的操作細則
- 發佈時間:2016-01-19 09:24:23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銀監會相關部門已經與銀行開始討論制定P2P資金存管的具體操作細則。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于去年12月底發佈後,P2P與銀行商討資金存管業務明顯提速,但成效平平,原因在於銀行對P2P平臺設置了過高的門檻,讓很多P2P平臺望而卻步。
民信貸總經理唐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民信貸目前已與民生銀行(600016,買入)、招商銀行(600036,買入)、浙商銀行等多家銀行進行了洽談,各銀行提出的要求涵蓋資金準入門檻、股東背景以及盈利能力等指標。
根據《徵求意見稿》,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併為其設置了18個月的過渡期,逾期不符合條件的將面臨關門的窘境。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民生銀行、建設銀行(601939,買入)、廣發銀行、招商銀行、徽商銀行、中信銀行(601998,買入)、浦發銀行(600000,買入)等20余家銀行推出了P2P平台資金合作業務。
目前銀行資金存管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純銀行資金存管模式;二是“支付+銀行”聯合資金存管模式;三是事後對賬模式,即P2P完成業務撮合後,將投資帳單交由銀行審核資金流向是否合規。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教授鄧建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支付+銀行”聯合資金存管模式目前較為普遍,第三方支付與P2P合作的技術也比較成熟,因此,該模式或在未來三年至五年成為主流。而純銀行資金存管模式目前進度較慢。
不過,愛錢幫聯合創始人趙靜婷對《證券日報》記者認為,監管要求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使用銀行進行資金存管是大勢所趨,相信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攜手銀行進行資金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