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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監管細則修至第四稿 銀行資金存管將成核心

  • 發佈時間:2015-09-22 14:20:33  來源:中國日報網  作者:楊佼  責任編輯:畢曉娟

監管細則修至第四稿 銀行資金存管將成核心

  自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意見出臺以來,P2P行業監管細則一直備受業內矚目和期待。日前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對媒體透露,P2P監管細則尚處於完善、修改階段,年底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為大概率事件。

  “按照目前的進度,細則應該在近期就要出臺。”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監管細則的內容,目前已經是第四稿,具體涉及平臺定位、業務範圍、資金存管等方面,資金存管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而這也是市場關注的焦點所在。“基本法”出臺之後,P2P平臺已紛紛開始尋求進行銀行資金存管、託管,而銀行也已開始佈局。迄今為止,已有至少6家銀行推出了此類業務,並形成了銀行資金賬戶體系+支付、銀行資金賬戶體系+第三方支付兩種模式。

  銀行來做P2P資金存管將成監管核心

  “前兩天有一個行業活動突然延期,聽説就是因為銀監會領導要參加監管細則的制定。在正式出臺之前,預計還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業內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此前,監管已就P2P監管細則進行了多次討論,出臺時間一直未能確定,一是需要協調相關部門不同意見,另一方面也要根據市場情況,對細則內容進行適當調整。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監管層關注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平臺定位、業務範圍、資金存管、註冊資金門檻等四大方面。其中,業務範圍可能會包括平臺是否可以開展大額借款、進行債權轉讓兩大內容;註冊資金門檻則設定為5000萬元。

  “監管的意思,還是希望引導P2P貸款以小額、分散為主,可能會對單一借款標的借款上限進行限制。”深圳某平臺管理層告訴《第一財經日報》,據其了解,單一借款的最高上限可能會定在500萬元。

  除了大額借款之外,當前盛行的債權轉讓模式,監管細則可能也會有所涉及。深圳平臺e路同心COO閆梓説,目前P2P債權轉讓,主要有借款方直接以債權收益權進行的債權、平臺存量債權轉讓兩種模式,而這兩種模式對應的資産、操作模式各不相同,並由此形成二級市場。而哪些債權可以轉讓,以何種方式轉讓,監管細則都會進行規定。

  相對於業務範圍、註冊資金、資訊仲介這些規定,最為業內關注的還是資金存管。投哪網CEO吳顯勇稱,根據目前的方向,未來第三方支付仍可參與P2P業務,但僅限于提供給交易工具和通道,而不能染指資金存管環節。鋻於以往的平臺跑路、虛假標、資金池等教訓,監管層也不希望第三方支付形成資金沉澱。

  “之前監管部門辦過一個培訓班,當時就明確説了,要把P2P的資金納入到銀行體系中來。”閆梓稱,在此之前,幾乎所有的P2P平臺,都宣稱通過第三方支付進行資金託管,但在操作中其實際作用微乎其微。而監管層的希望是,未來平台資金的存管,只能通過銀行進行,從而實現防範資金風險的目的。

  可資印證的是,近期,深圳經偵部門近期在全市範圍對P2P行業進行調查,部分被調查平臺已被明確定性為非法集資。9月15日,深圳公安局經偵支隊二大隊副隊長姚志亮明確表示,P2P從業人員、平臺,一定要做到資金流清晰,並且實現一一對應,並且不要碰錢。

  “銀行來做資金存管,也有一個業務模式的問題,據我們了解,大的方向雖然已經明確了,但究竟怎麼管,目前還沒有形成定論。”深圳某P2P平臺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稱,總的原則就是,通過對交易環節中的資金流向監管,最終實現資金監管。

  銀行紛紛入局P2P資金存託管

  9月17日,信而富宣佈,該平臺將通過建行,對其進行資金存管,預計該業務將於9月底上線。目前,建行是第一家正式介入P2P資金存管的國有銀行。

  儘管監管細則尚未出臺,但今年7月央行、銀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出臺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意見之後,此前一直不願插手P2P資金監管的銀行,已經開始紛紛佈局,目前與P2P平臺簽訂資金監管協議的銀行,至少已有6家。

  公開資訊顯示,除了建行之外,中信銀行也在9月11日推出了P2P資金存管産品。更早些時候,民生銀行、廣發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也已在此方面推出各自的産品。

  “監管細則還沒出來,銀行現在的佈局都還是試探性的。”吳顯勇説,由於缺乏統一標準和規則,目前各家銀行都在嘗試階段,合作平臺的準入標準、業務模式並無定規,銀行都是各自的標準進行。

  “總的來説,大致可以分為強監管、弱監管兩種類型,強監管是對資金、項目全流程跟蹤,弱監管就是只負責資金存管,但不跟蹤交易流程。”閆梓説,根據這兩種模式,又可分為銀行資金賬戶體系+支付、銀行資金賬戶體系+第三方支付兩種模式,前者銀行不但提供資金賬戶,而且要監管平臺的每個項目及資金流動,後者則由銀行提供賬戶,而支付環節則由第三方支付完成。

  在上述6家銀行中,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均屬於第一類,屬於託管模式,而建行、中信銀行則屬於第二類。例如,民生銀行在與其P2P平臺合作時就規定,用戶在平臺註冊後,要跳轉接入民生銀行頁面,才能完成充值、投資、資金劃轉等流程。如果通過其跨行轉賬系統完成資金流動,也要進行類似操作。

  招商銀行、廣發銀行同樣如此。在開展此類業務時,平臺須在廣發銀行開設交易資金、風險備用金託管帳戶和服務費賬戶,投資者的資金,將進入平臺在廣發銀行的資金託管賬戶中。招商銀行則是先為平臺設立一個大賬戶,並在大賬戶下面設二級賬戶,投資人和融資方的資金都在二級賬戶裏面出入,平臺無法動用資金。

  而通過銀行+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機構也可避免出局風險。目前,建行、中信銀行均採用這一模式。根據公開資訊,中信銀行上述業務,由易寶支付提供支付通道服務,懶貓金服負責系統對接、平臺接入,中信銀行按監管要求進行資金存管。建行與信而富的合作,則是前者在建行開立交易資金專用賬戶,委託建行對賬戶內的資金進行存管。

  投之家CEO黃詩樵認為,相較于存管,託管的要求更高,但銀行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也會對合作平臺進行篩選,其資金流動,也都在銀行的掌控範圍之內,即便是存管,也足以解決平台資金的安全問題。

  銀行準入門檻高,平臺或面臨生死考驗

  隨著監管細則出臺時間逐步臨近,對於大量P2P平臺來説,資金存管無疑將是一場生與死的巨大考驗。

  儘管各家銀行的業務模式不同,但無論是在合作平臺的選擇,還是介入準入方面,都有一致之處。黃詩樵説,對於合作的平臺,銀行目前在存續期、註冊資本、運營狀況、壞賬率等方面,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除此之外,部分銀行還規定,提供資金託管、存管的同時,平臺也必須存入一定金額的風險準備金。目前,民生銀行的要求是2000萬元。在此情況下,平臺的入門成本將大幅提高。如果僅僅依靠自有資金,很多平臺將無力支付。

  “有些平臺為了生存,可能會通過發假標的方式去籌集資金,用來繳付風險準備金,但假標又是監管禁止的。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這些平臺就會加速死亡。”閆梓説,資金存管正式落地後,整個行業都會出現洗牌。

  上述接受採訪的業內人士均認為,有些平臺可能因為達不到要求,將無法實現銀行資金託管、存管,導致業務無法繼續開展,從而出現大量平臺倒閉。如果第三方支付也被排除在在外,衝擊則會更大。

  “估計監管的意思,也是希望通過銀行的力量,對平臺進行一次篩選,實現初步建立行業秩序的目的。”黃詩樵説,這也是市場希望監管細則儘早出臺的一大原因。不光是P2P平臺,第三方支付也希望在細則出臺之後,仍然獲得市場參與機會。

  黃詩樵認為,銀行的資金託管、存管業務,安全系數遠遠高於第三方支付,但由於安全第一的要求,在用戶體驗方面,要遜色于第三方支付,目前已有平臺因為用戶投訴,曾暫停銀行資金存管系統的使用。

  同時,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楊濤認為,“銀行存管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要有一系列監管細則才能提高資金的安全性,否則銀行只能按照P2P平臺指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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