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偽網際網路金融”需細化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3-03 09:10: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畢曉娟
從狂熱追捧到“談虎色變”,民眾對網際網路金融的觀感可謂“大起大落”。來自第三方市場研究機構的數據顯示,2015年網貸、支付、眾籌等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繼續“全速奔跑”,其中P2P網貸市場交易規模9823.04億元,比2014年增長了288.57%,網際網路眾籌平臺365家,其中2015年上線的平臺有168家。但在另一方面,僅2015年12月,全國P2P就新增問題平臺106家,其中“跑路”占問題平臺比例達到52.83%。特別是雲南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和“黑馬”e租寶的“倒掉”,成為壓垮公眾信心的最後一根稻草。
3月1日下午,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英凡研究院聯合發佈《網際網路金融專題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在其報告研討會上,諸多業內和學界專家表示:對“偽網際網路金融”的打擊必須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監管亟待細化。
報告顯示,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出現的風險事件主要有兩類:商業模式或管理問題;優勝劣汰和非法集資。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表示,從目前來看,非法集資現象異常突出,對‘偽網際網路金融’應該加強打擊。
如何分辨“偽網際網路金融”?報告分析認為,其特徵主要有兩點,一是高利率,二是資金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陳道富表示:“監管應當允許純仲介性質的網際網路金融,把帶有資産、資金池性質的部分完全禁止掉。”
螞蟻金服總裁井賢棟則表示,合格的網際網路金融應該具備三點,第一,具有經營金融業務的技術能力;第二,合規經營,不能跨越紅線;第三,找到合理的商業模式,不能忽視金融本質。
監管實施細則應包括哪些方面?螞蟻金服研究院副院長李振華表示,監管部門應要求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加強資訊披露,不能籠統地將自己的項目稱為“投資産品”,而要以“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貸款”、“貨幣基金”、“券商資管計劃”等規範的法律關係進行産品命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則説:“基於以金融消費者為核心的價值理念,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應以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為主導,審慎監管為輔助。”
對於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表示,聯合監管可能是未來的發展方向。“網際網路好比金融迴圈系統滲透率最高的毛細血管,滲透經濟各個領域。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必須有操作的實施細則,監管也要逐漸正規化。”
此外,專家還建議,為減少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應該加大社會基礎信用數據庫的構建。開放包括央行徵信數據庫在內的更多政府數據資源,實現便利化的查詢,並建立全國統一的違約者黑名單制度,防止“騙了東家騙西家”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