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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定位 網際網路支付告別野蠻生長

  • 發佈時間:2015-08-05 06:20:55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將支付機構和存款類金融機構區分開來,避免支付賬戶成為全功能“銀行賬戶”,防範由此帶來的風險積累和資訊不透明。同時,該《辦法》不允許第三方支付體系內轉賬,防止第三方支付變相成為清算機構。由此引發的變革,有望讓支付行業告別野蠻生長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後,引起了各方廣泛討論。

  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整體上看,《辦法》針對行業發展中暴露的問題,以及對消費者資金安全造成影響的風險點進行規範,從長遠看,有利於支付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堅守資金安全底線

  8月3日,騰訊方面公開回應稱,相關業務團隊正在對《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研究,將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之下積極探索和創新,持續為用戶創造新價值。支付寶方面也強調其“普惠金融”與“創新”的定位,稱一個健康發展的行業需要監管,不斷開放進步和前瞻的監管促進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目前,支付機構的風險點主要在於存量資金,即支付賬戶“餘額”一旦較多,消費者資金安全就面臨風險的問題。在此背景下,《辦法》出臺是維持行業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依託電子商務的繁榮和移動互聯的快速發展,以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新興行業主體的網路支付業務呈現爆髮式增長態勢。來自支付清算協會的數據顯示,2014年,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路支付業務374.22億筆,金額24.72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3.43%和137.6%,給百姓的消費支付和金融業務辦理帶來便利。但隨著第三方網路支付業務與各類電商模式、網際網路金融的深度融合,行業快速發展中暴露出一些風險及隱患,對消費者資金安全形成現實和潛在的威脅。

  因此,保障資金安全是第三方支付行業必須堅守的底線,這也是業內的共識。《辦法》對支付賬戶支付額度進行限制,直接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支付機構的備付金賬戶內資金過多。“如果説支付機構存量資金過大,就變成了‘準銀行’。”拉卡拉支付公司高級副總裁唐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儲戶50萬元以內有銀行存款保險制度來保障,但是支付機構並沒有相應保障。一旦出現風險,對行業發展也將是重大打擊。

  業內人士認為,新版《辦法》徵求意見稿是各方充分討論的結果。“與第一版相比,新版《辦法》對最初的限額管理有了較大放鬆。”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楊濤認為,經過多次討論之後,目前不再按照網路賬戶轉賬和消費的交易行為,而是根據實名制強弱的賬戶性質來確定額度,這是比較積極的變化。

  支付機構回歸本位

  “這是支付行業良性迴圈的起步,能促使第三方支付回到本來的位置和軌道上。”唐淩表示,《辦法》是要將支付機構和存款類金融機構區分開來,避免支付賬戶成為全功能“銀行賬戶”,防範由此帶來的風險積累和資訊不透明。

  《辦法》對支付機構的角色定位非常明確,這與此前10部委發佈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網際網路支付的定位一致,即網際網路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從國際視角來看,網際網路支付小額便捷支付的定位也符合國際監管潮流。

  同時,《辦法》不允許第三方支付體系內轉賬。網際網路金融獨立評論人陳宇表示,當前,第三方支付利用體系內轉賬快捷方便,容易變相成為清算機構,讓資金脫離監控。“由於第三方支付的轉賬弱實名制,很難確保資金走向能被有效監控,出現洗錢概率很高。”陳宇説。

  “在支付行業發展到相當規模的今天,就中短期審慎監管操作而言,此次規範是及時和必要的。”易寶支付總裁唐彬認為,但中長期而言,網際網路跨界融合的特性,通過支付行業可衍生出類似餘額寶、徵信等新金融服務,又涉及多部門分業監管,將來能否形成以功能為基礎的新監管模式,將是對監管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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