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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支付機構禁為網貸開戶 P2P行業或面臨洗牌

  • 發佈時間:2015-08-03 08:47:03  來源:光明網  作者:鄧莉蘋  責任編輯:劉波

  7月31日,央行發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不僅僅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産生很大影響,還對與支付機構合作較多的諸如網際網路金融産生一定的影響。

  上述《徵求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為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開立支付賬戶,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務。

  對此,有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的《徵求意見稿》加上此前的網際網路金融相關規定,可以看出P2P資金只能存放在銀行,這可能導致P2P平臺成本的增加,進而一些實力較弱的平臺或將被淘汰。

  P2P第三方託管受限

  《徵求意見稿》第八條中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

  按照央行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的説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存在金融業務經營風險。目前,支付機構的內控風險體系建設不夠完善,抵禦外部風險衝擊的能力較弱。

  不過,央行相關負責人認為,支付機構雖然不能為網路借貸等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開立支付賬戶,但仍可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務,將付款人的款項劃轉至網路借貸等企業的銀行結算賬戶。這不會影響網路借貸等企業的業務開展,而且有利於保障客戶資金安全,也符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意味著之前P2P行業由第三方支付進行託管的模式將沒辦法在繼續下去。

  華泰證券研究所分析師羅毅認為,第三方機構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P2P、眾籌平臺進行資金託管服務模式將受到極大約束,單純支付通道地位短時間內無法為第三方機構提供更多的利潤增長點。

  投之家CEO黃詩樵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近年來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速度很快,部分第三方支付有點向類金融機構發展,有沉澱資金。有的還將沉澱資金進行轉化,做一些理財産品,但是央行的想法肯定不會是這樣的,還是要強調第三方支付的通道屬性。

  或抬高P2P公司成本

  據記者了解,此前業內很多P2P公司都是採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託管體系,直接通過第三方支付內部的體系對資金進行劃撥,而且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還開設了新的服務,讓客戶的閒暇資金可以在第三方支付的賬戶上購買諸如貨幣基金之類的理財産品。

  按照此次的《徵求意見稿》和此前的《指導意見》,P2P的資金存管只能是在銀行完成。P2P行業人士認為,這或許會抬高P2P行業的準入門檻和成本。

  深圳一位P2P業內人士透露,此前就已經和銀行討論過在他們那裏做資金託管的事情,但是經過很長時間,仍然沒有太多進展。有的銀行雖然宣稱已經做了,但是並沒有放開,很多時候長時間的申請也做不下來。他表示,從此前和銀行的接觸來看,銀行那邊的成本相對要比較高。

  網投網CEO汪瑤則表示,目前接觸到的銀行成本並沒有比第三方支付機構高。但如果全部由銀行來做資金存管,銀行可能會提高門檻,有一部分平臺可能被淘汰。

  不過,黃詩樵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改為銀行存管,即使成本增加了,應該也不會對P2P平臺産生非常大的影響,但門檻則可能會不同。一些新出的草根平臺,也沒有比較多的資金流水,可能會面臨一些問題。

  羅毅認為,上述《指導意見》已經明確P2P託管業務由銀行開展;辦法出臺後此業務將從第三方支付機構完全轉移至銀行,接入銀行系統的使用效率暫不明確。但是,對於P2P機構來説,在資質、渠道資源、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門檻大大提高,成本承受力受到挑戰,小規模的P2P平臺將直接面臨洗牌,巨型P2P及國有背景P2P平臺將逐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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