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文物部門:不修繕致文物破壞最高罰50萬
- 發佈時間:2015-08-06 09:51:43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50號院內有些淩亂
近段時間,房屋倒塌的事情屢屢發生,年老的文物建築更是岌岌可危。昨天,現代快報封8版報道了南京市升州路58號老宅的樓板突然坍塌,造成兩人受傷,一人被困。這座老宅是秦淮區的不可移動文物,此前多次小修,卻沒能避免意外事故。現代快報記者對多處老宅進行了探訪,它們雖然挂著文物的牌子,但保護卻還遠遠不夠:走道靠木棍頂著、屋頂破了大窟窿、內外一片破敗……記者了解到,出事的58號老宅曾做過安全鑒定,稱其“有險情”,但並未進行大修繕排除險情。相關人士建議,日後法條修訂中,亟待增加強制手段,保證排除房屋險情。
坍塌老宅再探訪
住戶如何安置?
已被安置到附近賓館
前天傍晚6點40分左右,南京市秦淮區升州路58號的二層小樓內突然傳出一聲巨響。原來是樓梯正上方的樓板、部分樓梯發生坍塌,正在廚房內做飯的兩人摔下受傷,還有一名80歲老太太被困房內。後來,傷者被送往醫院,老太太被消防人員解救出來。
昨天上午,現代快報記者再次來到發生坍塌的二層小樓,它在2014年6月被確定為秦淮區不可移動文物。樓板坍塌的第一個夜晚,這些住戶是怎麼度過的呢?郭先生説,秦淮區房産局把三戶人家安置在附近的賓館內居住,等修繕之後再回來。
郭先生説:“房子年久了,住進來十幾年一直有問題,房屋漏水修了很多次,外面下大雨裏面下小雨,外面車子一過,感覺整座房子都在顫抖。”
老宅怎麼保護?
坍塌老宅將“全面體檢”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升州路58號老宅大約建於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是一座公房。
昨天上午,秦淮區房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新街口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也來到現場,生産經理劉北平説,早上已經派人把坍塌的樓板和雜物進行初步清理,並請相關建築設計院進行現場勘查,“除了坍塌的結構,還要對其他部分進行安全隱患排除,等方案出來後進行全面修繕。”
劉北平説,按照房屋産權,所有權和修繕都由公司來完成,“即報即修,住戶發現問題向我們反映,我們就會派人前來修理。”之前曾對房屋漏雨、樓梯破損進行過修理。劉北平介紹,公司一年會對老宅子進行兩次例行檢查,對屋面情況、木結構進行勘查和修理,“今年4月進行的檢查中,升州路58號老宅子的木結構並沒有大問題。可能是長期泡在水裏,導致木結構鬆動,發生了意外。”
其他文保老宅現狀如何?
升州路50號 墻體現裂縫,二樓過道靠木棍支撐
與發生坍塌的老房子僅十幾米之隔,是升州路50號民國建築,于2014年6月被認定為秦淮區不可移動文物。這是一棟三層小樓,一樓以上的樓梯、地板全是木質結構,踩上去嘎吱作響,樓梯扶手也缺了好幾塊。
70多歲的余大爺和老伴住在二樓,從房間到廚房的一段木質走道,他們總是放慢了腳步走過。記者看到,原先的木質過道上打了很多“補丁”,一塊塊大的木板鋪在上面。余大爺説:“兩三年前,我端著碗走在過道上,突然覺得顫顫悠悠,木板軟得往下陷,差點就摔到了1樓。”後來,産權單位派人來修理,余大爺説:“維修人員説走道也有問題,找來兩根木頭頂住。”
背街一側的墻體還出現了長長一條裂縫,大約有小拇指寬。余大爺嘆氣説:“年代太久了,墻體粘合也出問題了,説不準哪天就向外垮了。”此外,屋頂上一個個深淺不一的水泥印,也記載了屋頂漏水的多次修補歷程。
牛市64號 屋頂有窟窿,前幾天欄杆掉下差點砸到人
牛市64號是一處清代的老宅子,距今已有200多年曆史。2006年被認定為南京市級文保單位。如今,老宅子裏面住著十幾口人,但這個夏天過得並不安生。記者看到,二樓走道上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盆,西南角的房頂還有一個大窟窿。住戶蔣女士説:“前段時間接連下雨,到處都漏水,住在這棟老房子的日子並不好受。”
蔣女士回憶,前幾天家人坐在院子裏吃飯,欄杆一部分突然掉下來,“心裏嚇一大跳,幸虧沒有直接砸到人腦袋上。”
評事街 大多住戶已搬遷,部分墻體坍塌一片狼藉
評事街是一條不起眼的小巷,裏面卻坐落著五六棟不可移動文物,靜靜述説著老城南的故事。與兩側古舊的房屋相比,挂在門口的不可移動文物“身份牌”嶄新,在太陽下閃閃發光。去年6月,它們被認定為秦淮區不可移動文物。
記者看到,這些都是民國時期的建築,有的只有一層、有的是兩層小樓。這些曾經充滿生活氣息的地方,如今已經人去樓空,有的大門緊鎖,有的大門甚至被磚塊封死,有的墻體部分坍塌,一眼便望穿房屋內部。
而且,民國老宅四週也是一片狼藉,大多數房屋墻上印上“搬遷”二字,裏面扔著一堆帶不走的生活用品,散發出刺鼻的異味。
回應
文物部門
不修繕致文物破壞
責任人最高罰款50萬
南京市文廣新局相關負責人説,老宅子屬於不可移動文物,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文物建築遵循“誰使用,誰修繕”原則,“就老宅子來説,産權者和住戶是第一責任人。”這位負責人介紹,南京八成以上的文保單位屬於國有,由相關單位進行養護;屬於私産的,由個人承擔修繕任務,“個人實在無力承擔的,督促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去保護。”
這位負責人説,文保單位建立了日常巡查機制,基層文保工作人員每月、每季度都會對文保單位進行巡查,看看房屋的保護現狀、有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等。不過,這位負責人坦言:“對每一棟房屋進行安全鑒定,不夠專業也不太現實。”
“有的人認為建築挂上了文物牌子,房子倒了自己都不管,一切都推給文物部門,這是違法的。”這位負責人説,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類似這種不修繕的行為,如果導致文物破壞的,將對責任人依法處以5萬到50萬的罰款。
住建部門
不止升州路58號老宅
其他老房子也有隱患
南京房屋安全鑒定處副處長喻雲龍説,去年11月份,升州路58號民國老宅曾進行過房屋安全鑒定,“當時認為房屋存在一定險情,需要治理。”喻雲龍説,鑒定是由産權單位提起的,“除了升州路58號老宅,還有一批老房子也打包進行鑒定,有問題的房子不止這一處。”
鑒定後有沒有進行修繕、排除險情呢?這位負責人稱並不清楚,“一般來説,治理完成後進行日常巡查,不用向我們反饋。”秦淮區房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新街口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也證實,去年底確實做過鑒定,“之後沒有進行大的修繕,只是局部小修理。”
根據現行管理條例,房屋安全鑒定主要由産權人或使用人自己提起鑒定,只有出現遭受自然災害、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等情況時才需要強制鑒定。
南京房屋安全鑒定處有關人士稱,險房治理非常棘手,“險情治理中涉及住戶,會干擾正常經營、租賃、居住行為,很多人並不願意這麼做,而目前法律尚沒有強制手段,要求停止活動來排除險情。”也就是説,險情的發現和治理還沒有形成閉合環,效果恐難以保證,“日後的法條修訂中需要增補,多部門的配合也不可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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