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退房遭仲介剋扣押金 拒絕後被鎖室內3小時
- 發佈時間:2015-08-07 08:22:52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昨日,市民劉女士反映稱,自己租住在石景山區古城現代嘉園的房子合同到期,在與我愛我家八角北裏店簽訂退租合同時,發現合同內並沒有註明押金錢款退還方式,因此劉女士拒絕簽字。不料仲介將劉女士鎖在屋內近3個小時,隨後劉女士報警。對此,仲介相關負責人證實,員工在和劉女士簽訂合同時“的確發生了不愉快,會儘快安排重新簽訂合同”。
租戶質疑合同生糾紛
劉女士回憶稱,今年年初從我愛我家八角北裏店整租了這套房屋,昨日11點簽退租合同時仲介來了一男一女兩個人,兩人以驗收房屋為名對屋內設施進行檢查,“他們説水龍頭流出的水流太細,是我把水管弄堵了,需要扣部分押金。我將水龍頭修好後,他們找不到問題,就拿出合同讓我簽字,我翻看了下合同,發現合同裏沒有寫明如何退還房租押金,當時我就提出質疑,結果那男的説簽完合同才退錢。我怕仲介只是口頭説説,就堅決要求先把押金都退了再簽字,沒想到他們就開始罵我”。劉女士告訴記者,因為現場只有自己一個人,所以心裏有點害怕,“仲介説不簽合同就把我行李都扔出去,到時候押金也不會退給我,這不就是威脅嗎?”
仲介鎖租戶三小時
記者從劉女士提供的租賃合同中看到,劉女士在最初租房時交付了兩個月的押金共5200元,而在退租合同中,並沒有明確標明以何種方式退還押金款項,“我説找他們領導,誰料他們直接把門給我反鎖上了,我怎麼喊救命都不開”。二人離開後,劉女士稱很恐慌,只能不停地撥打仲介公司總部的客服電話,“打了有十幾個,對方一直在説會趕快聯繫門店開鎖,但過了一個多小時也沒人來。我翻出合同打最初租房的經紀人電話,但一直顯示關機。到下午兩點左右,我實在沒辦法才打電話報警,接著我又給媒體打電話投訴。”昨日下午兩點左右,記者聯繫到劉女士時她仍被困在屋內,聲音十分疲憊。下午3時許,記者到達現場時,仲介工作人員已趕來將房門打開,“沒提退押金的事,太欺負人了。”劉女士氣憤道。
律師稱仲介涉嫌違法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在我愛我家八角北裏店內並未找到當事的一男一女,公司內員工稱,二人“有事出去了,一時半會兒回不來,也聯繫不上”。仲介相關工作人員證實,昨日上午,公司員工與住戶簽訂退租合同時,“的確因為合同內容問題産生矛盾,目前事情已經交給警方處理,我們會儘快安排其他員工和劉女士重新簽訂退租合同,並依情況退還相應押金。”
對此,北京李建成律師事務所張雪東律師表示,仲介行為已涉嫌違法,“仲介沒有權利限制住戶人身自由,如果情節嚴重者,可構成涉嫌拘禁罪,住戶可直接報警處理。”此外,張律師還介紹,住戶在與仲介解除房屋租住合同時,“可以直接按照原租賃合同內的押金數進行全額退還,如果租住房屋記憶體在住戶人為損壞房屋內設施的情況,仲介可適當要求住戶支付相應賠償。但如果仲介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押金,住戶可直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