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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情殺案兇手日記曝光:犯案隱藏不如嫁禍

  • 發佈時間:2015-08-07 08:22:04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曾愛雲從2003年起在看守所被羈押了近12年,今年7月被無罪釋放 資料圖片

  4次判決時間表

  三個男人,前面的人生軌跡高度類似,均出身湖南鄉村,都因為學習好成了當地的驕傲,兩人在校期間曾任過不同級別的黨支部書記,一人是數理分會主席。三個努力的研究生,卻在一場撲朔迷離的殺人案中,滑入深淵。

  當年事件中的那個女人,早已遠走他鄉,她似乎永遠難以親手接到那封道歉信,儘管那封信看起來是如此情真意切。

  回溯時光,我們或許可以説:他們的相遇,是一場悲劇。

  兇案

  2003年10月27日晚7時50分,湘潭大學圖書館門前。

  三男一女,感情談判。

  當日晚11點40分,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工科樓南樓與機械實驗室之間,通向西側苗圃走道盡頭的臺階上,值夜老師發現一具男屍。死者是2002級碩士研究生周玉衡。警方鑒定,周玉衡是被人用繩索勒死的,死亡時間為當晚10時30分左右。

  隨後,該院2003級碩士研究生曾愛雲和2001級碩士研究生陳華章,作為嫌疑人被羈押。

  陳華章指認曾愛雲殺了周玉衡,並對警方講述:“……我坐在周的對面看書,過了五分鐘左右,聽見電腦椅子響了一下,我就站起來,只見周玉衡倒著趴在地上,曾愛雲半蹲在周的旁邊,用一截黑色的繩子勒周玉衡的脖子,周的肩膀在動,曾愛雲勒了兩三分鐘才起身。我當時被這情景嚇呆了,站在我的電腦桌前未動。”

  法院曾認定,曾愛雲和周玉衡都喜歡2003級碩士研究生李霞,曾愛雲曾向好友陳華章表示要教訓周玉衡。陳華章與周玉衡為同門師兄弟,因導師偏愛周玉衡心生嫉妒,與曾愛雲合謀殺害周玉衡。

  從2003年起,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3次判處曾愛雲死刑,陳華章無期徒刑。

  今年7月21日,湘潭市中院作出第四次一審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曾愛雲被改判無罪。

  曾愛雲回到家中。陳華章的父親陳克忠,找到代理律師,準備繼續上訴。

  李霞被迫中途輟學,赴深圳打工,已婚。

  周玉衡的父親,收養了一個男孩。

  周玉衡、陳華章、曾愛雲、李霞,來自湖南省內四個不同的地方,在那個會面的夜晚後,人生道路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改變。

  關係圖

  該案當年引起轟動,一是因為“情殺”,二是由於涉案四人都是在讀研究生。

  其中,陳華章為2001級,周玉衡為2002級,兩人專業是機械設計。

  曾愛雲和李霞均為2003級,研究生專業都是化工機械。

  四人中,周、陳、李均為本科畢業後保送碩士研究生,周玉衡保送的更是碩博連讀。曾愛雲在工作兩年後考研。

  為更好理解案件全貌,應知道四人的以下關係:陳華章和周玉衡師從一位導師。周玉衡因成績優秀,更受導師器重。陳華章在日記中寫道:“導師説我的主動性不如周玉衡,我聽了痛苦得不知滋味,是我自己找了一個如此難以對付的師弟,人算不如天算?或是我當初根本沒有考慮過?”

  曾愛雲和陳華章是本科階段的同班同學。兩人關係如何?新文化記者獲得的資訊之間有差異。陳華章的律師唐恒講,兩人關係很好,陳華章因個矮,有時被同學欺負,曾愛雲幫他解圍。而曾愛雲自己則説,他認為陳華章性格內向,很有心計,跟自己並不是同一類人。考上研究生後,除了幾次多人聚會,曾愛雲説他跟陳華章並無單獨接觸。

  周玉衡與李霞是情侶。曾愛雲和李霞是研究生的同班同學。湘潭市中院多份判決書顯示,兩人2003年10月交往密切,有的判決書中直接用“相愛”一詞,這導致周李感情危機。2015年7月21日的判決中,認定案發前半個月,曾愛雲和李霞開始談戀愛。而曾愛雲説,兩人在2003年國慶後選導師時相識,他當時沒有女友,對李霞有好感,案發前兩人關係較好,但還沒能成為男女朋友。

  曾愛雲跟周玉衡不熟。曾愛雲説,兩人案發前有過兩次接觸。第一次在2003年10月15日,曾愛雲和同學去周玉衡處安裝學習軟體。10月16日,作為機械學院研究生數理分會主席的曾愛雲,打了一份報告,找當時的機械工程學院研究生部學生會黨支部書記周玉衡簽字。

  2015年7月21日的判決書顯示,案發當天,曾愛雲從李霞處要到周玉衡的手機號。

  “我當時以為周玉衡因為分手做了傻事,別人會以為是我搶了他女朋友,我擔心以後都抬不起頭來。”曾愛雲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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