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置換不是左右口袋倒騰
- 發佈時間:2015-03-19 02:30:5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孫毅
從長遠來看,規範的市場化運作是解決地方債風險的根本之道。地方債置換不是左右口袋倒騰那麼簡單,必須趁著債務置換的政策機會,啟動相應的財政制度改革,比如編制地方資産負債表、進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實行透明預算、進行中期財政規劃等,解決地方財務軟約束的歷史弊端。
日前,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下達了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債務轉換成利率較低的地方政府債券。
所謂存量債務置換,就是在財政部甄別存量債務基礎上,把原來政府融資平臺的負債變換成政府直接債務,同時將理財産品等期限短、利率高的債務,置換成低利率、長期限的銀行貸款。
當前,地方債已進入償還高峰期,坊間盛傳地方政府債務危機,媒體也推波助瀾,似乎山雨欲來風滿樓,不免讓人暗中捏著一把汗,生怕一隻只“黑天鵝”飛出來。此前公佈的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9萬億元, 2015年到期需償還1.8578萬億元。
以前的政府債務,特別是融資平台中替政府借的債務比如銀行貸款,期限結構不合理、融資成本高,大多都是3至5年期債務,現在通過對政府存量債務的置換,能夠讓債務的期限結構更加合理化。在存量債務甄別的基礎上,將企業債務剝離出來,對於地方政府債務來説,是一種“瘦身”,能夠緩解部分地方支出壓力。以往某些城投債、銀行貸款被企業的遮羞布掩蓋著,不敢自稱地方債,或者以企業的名義發行信託,承擔較高的利率,導致發債成本上升。此次1萬億元的地方債務置換額度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置換高息貸款,可以有效降低銀行的壞賬率,通過“以時間換空間”的方式,可減輕地方債務的償債壓力。
當然,這其實還是一個金融遊戲,本質上是銀行信貸的“借新還舊”,通過市場化運作,完成了行政手段解決債務危機的過程,置換之後,避免了債務違約風險。
平心而論,地方債務置換只是救急之舉。處理債務的方式很多,1萬億債務置換的確是最直接有力的強心針,可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但救急不救遠,地方債躲過這一劫不代表從此萬事大吉。有盈利的地方項目已進行市場化處置,可以收費的公益型項目由投融資平臺運作,主要由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券融資或PPP模式(公私合夥或合營)支援,但這些方式遠水難解近渴,PPP模式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全面鋪開,民間合夥人不是説來就來的,收費項目大都也已經收取,所剩無幾,沒有了政府信譽擔保的地方債再融資就成了大問題。
況且,未來仍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一是地方債務規模究竟有多大,尚未見底。地方債有時是政績晴雨錶,有時又是唐僧肉。問責時少報,置換時則多報,撲朔迷離。有統計數字顯示,截至1月5日債務甄別日,部分地方債務上報規模“激增”30%至50%;而地方債改革如何順利推進,一直沒有可行性政策設計。加之考慮到地方債最終可能13萬億至15萬億,目前批復的1萬億還只佔7%左右,只是冰山一角,剩下的大頭怎麼處理,還是懸而未決的問題;而從市場情況來看,三四線城市房地産市場低迷,土地財政塌方,相當一部分城投公司在解除政府信用隱性擔保的情況下已不具備生存能力,此類債務將如何化解,是潛在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點。
為長遠計,規範的市場化運作是解決地方債風險的根本之道。地方債置換不是左右口袋倒騰那麼簡單,必須趁著債務置換的政策機會,啟動相應的財政制度改革,比如編制地方資産負債表、進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實行透明預算、進行中期財政規劃等,解決地方財務軟約束的歷史弊端。
否則,債務置換就是意味著“縱容壞孩子”,地方債一旦吸上轉換“大煙”的癮,有了依賴性,想戒也難。
□蔡恩澤(晶蘇傳媒首席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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