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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新規:58.3%受訪者最關注銀行是否為盜刷負責

  • 發佈時間:2016-05-10 07:43:06  來源:中青線上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信用卡滯納金、透支利息、取現額度、超限費、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等諸多方面都作了新的規定。新規放寬了信用卡業務諸多限制的同時也為廣大持卡人帶來了許多利好。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1.0%的受訪者對新規充滿期待,55.2%的受訪者看好“信用卡被盜刷,銀行予以合理補償”在未來的落實效果,59.8%的受訪者表示信用卡新規體現了人性化的金融服務。

  58.3%受訪者最關注銀行是否為信用卡被盜刷負責

  新規中涉及的諸多方面,哪些是人們比較關注的?調查顯示,58.3%的受訪者平時最關注銀行是否為信用卡被盜刷負責。

  在某事業單位工作的劉佳星(化名)表示,他的一位同事去年遭遇了信用卡被盜刷,“事後報案了,但最終錢也沒追回來,同事們都比較在意。新規對賠付有了明確規定,這讓持卡者放心了不少。”

  《通知》中規定,對於非本人授權交易的處理,鼓勵發卡機構通過商業保險合作和計提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依法對持卡人損失予以合理補償,切實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

  受訪者關注的其他方面還有:信用卡能否進行現金充值(55.7%),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52.2%),滯納金如何收取(47.7%),能否放寬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40.6%),複利計算産生的費用能否降低(35.2%),ATM每日取現額度(27.6%),該不該收取超限費(19.8%)。

  在銀行工作已逾7年的張燁(化名)表示最關注有關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的資訊,“這兩個是信用卡産品的關鍵指標,放開就意味著發卡機構自由競爭的空間更大了。為了擴大收益佔領市場,下一步發卡機構會相繼開發出有吸引力的、創新的信用卡産品。我想這也是新規出臺的一個目的”。

  對於新規的態度,59.8%的受訪者認為新規是人性化金融服務的體現,57.9%的受訪者感受到了信用卡供需雙方平等的關係,還有46.9%的受訪者表示個體服務成本上升,執行力度需觀望。其他還有:提高了信貸風險(31.6%),體現了契約化精神(21.2%),為無信用之人提供了藉口(21.1%)。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博士謝輝表示,從金融改革角度看,信用卡市場在逐步放開,向規範化發展,“從金融發展階段來講,這屬於利率市場化過程中的一步。金融自由化、利率市場化給了企業更多自主權。監管方面也進了一步。”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邵科認為,新規的出臺,一方面,給予消費者更多權利,充分體現了市場主體雙方平等的地位關係。另一方面,新規進一步鼓勵信用卡的使用,也在促進銀行相關業務規模的擴大。從國際銀行業來看,信用卡是銀行零售業務的重要部分,而零售業務正是中國銀行業轉型的重要方向之一。“消費者有了更多選擇權,銀行也有更多的業務空間。從銀行角度來説,可根據客戶表現進行信用卡業務的差異化定價和相關條款安排,更好地細分客戶,並進一步拓展業務。”

  邵科進一步表示,信用卡市場蛋糕將越來越大,銀行更有動力去參與市場競爭,改善業務、提高服務水準,通過優勝劣汰篩選出優秀的銀行。監管機構在當前信用卡業務發展中面臨的幾個突出問題上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調整,是一種優化。

  在新規的落實效果上,55.2%的受訪者表示看好“信用卡被盜刷,銀行要予以合理補償”;49.9%的受訪者看好“信用卡可進行現金充值”;46.9%的受訪者看好“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其他依次為:費用將一次性收取,不再利滾利計息(44.9%);滯納金改叫“違約金”,還可商量(41.6%);發卡機構自行決定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28.4%);ATM每日取現額度調整至1萬元(24.8%);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提供超過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不得收取超限費(22.8%)。

  《通知》規定,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收取方式和標準。邵科認為,這體現了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在客戶不是惡意拖欠的情況下,銀行可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以及綜合貢獻等因素進行協商。“當然,這種協商也是有限度的,各家銀行應該會相繼制定對應的操作細則,並進一步完善協商機制”。

  50.1%受訪者認為新規出臺意味著信用卡管理不再僵化

  《通知》中,鼓勵發卡機構通過商業保險和計提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予以持卡人合理補償。70.6%的受訪者認為此舉會減少信用卡盜刷帶來的危害,可促進金融機構加強系統防控。19.3%的受訪者則認為不會,認為關鍵在於對作案人員的處理。

  記者發現,《通知》中,發卡主體被稱為“發卡機構”,並不像之前被稱為“發卡銀行”。對此,邵科表示,從國際經驗來看,發達國家的信用卡發卡機構也包括了一些非銀行機構,比如財務公司等,而且大型銀行集團也往往通過專門的子公司來經營信用卡業務。未來,隨著金融市場的進一步深化,我國也會出現更多類型的符合相關監管標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去經營信用卡業務,形成差異化競爭格局。同時,新規也為我國銀行業進一步探索信用卡的獨立子公司模式做了政策準備。

  新規出臺會帶來哪些影響?50.1%的受訪者認為信用卡管理不再僵化,47.3%的受訪者認為可能導致“剁手族”過度消費,44.3%的受訪者則擔心銀行間競爭加大,需避免出現惡性競爭。其他還有:為金融消費者提供良好用戶體驗(40.7%),鼓勵消費擴大內需(31.6%),益於信用卡業務差異化發展(31.4%)。

  邵科認為,短期來看,新規可能給銀行帶來較高的成本,銀行也需要去適應,包括出臺新的細則、制定新的流程等。但從長遠來看,新規給了消費者更多的選擇,有助於信用卡市場的發展,可以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業務空間;另一方面,銀行在信用卡業務方面也有了更多的自主空間,優秀的銀行會抓住這次機遇,提升服務能力和經營效率,在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實現跨越式發展。此外,新規的出臺將起到鼓勵消費、擴大內需的作用。

  受訪者中,90.0%的受訪者為信用卡持有者,僅10.0%的受訪者沒有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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