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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卡奴透支36萬獲刑五年半 並處罰金五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0-28 12:05:12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陳治家、關家玉  責任編輯:胡愛善

  “買、買、買、刷、刷、刷”,90後周某連辦5張信用卡,累計透支36萬元。珠海市香洲法院近日判處“卡奴”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2年9月,90後的周某為方便日常生活開支消費,便到某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不料,2013年8月份開始,周某的經濟環境逐漸走下坡路,其信用卡共欠款8萬多元。

  於是,銀行從2013年10月開始催促周某共三十余次,要求其還款。其間銀行工作人員還到周某住處向其催收還款。其後,周某又陸陸續續向另外四家銀行申請了四張信用卡,共透支28萬餘元。幾家銀行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數十次催促周某還貸。

  周某在庭審中辯稱,他一直沒有歸還信用卡款項,是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倒閉,再加上拖欠工人工資,自己並沒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的意圖,其行為不應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對於周某的行為是否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法院審理認為,周某在公司經營不善,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仍持多家銀行的信用卡進行透支消費,主觀上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客觀上也超過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後仍未歸還,符合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最後,法院判決被告人周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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