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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涉非法集資 警方立案偵查

  • 發佈時間:2015-06-09 17: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鐘欣  責任編輯:田燕

  廣西北海市警方9日表示,目前該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已對涉嫌個人非法集資的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蘇某立案偵查,案件正在調查階段。

  此前網上有傳聞稱,蘇某在2014年12月-2015年3月期間,利用幫辦銀行過橋業務(俗稱“過橋貸”)賺取高額利息為由,誘使興業銀行2000多名客戶上當受騙,金額高達30億元。

  6月8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興業銀行601166”發佈消息稱,興業銀行南寧分行就下轄的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億元潛逃”傳言進行澄清:蘇某于2010年7月進入興業銀行北海分行籌建組工作,于2015年3月27日主動向分行遞交離職申請,分行批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蘇某在北海分行先後任企業金融客戶經理、業務三部負責人,並非網傳高管。

  消息並稱,在獲知蘇某涉案資訊後,興業銀行南寧以及北海兩級分行成立專項調查小組,就其涉及業務進行了全面內部排查,未發現銀行資金捲入其中。目前,該行北海分行經營、財務狀況與對外服務均正常。

  興業銀行表示,蘇某涉嫌非法集資案已于2015年5月14日被警方立案。雖然事件性質屬於離職員工個人非法集資,該行本著負責的態度,仍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通過法律手段依法維權。

  官方的北海日報9日在頭版刊發文章稱,作為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進駐北海市的同類型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興業銀行北海分行成立近5年來已累計向當地小微企業投放貸款超過30億元,為北海市支柱産業提供了各項融資理財服務,助力小微企業支援實體經濟,為小微企業蓬勃發展保駕護航。

  “過橋貸”是指借款人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民間的小貸公司、投融資公司或個人借貸方式籌措資金歸還銀行到期貸款,待重新取得銀行貸款後再償還這部分資金的行為。由於週期短、回報高,加上中間方又是銀行管理人員,對一些投資人具有極大的誘惑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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