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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農商行股東眾多 次級債風波暴露風控缺陷

  • 發佈時間:2014-08-13 06:4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近日,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江農商行”)出現在證監會發佈的最後一批預披露的企業中。作為一家區域性的小型商業銀行,《吳江農商行資本充足率逐年下降 不良貸款風險堪憂》。此外,和大多數農商行一樣,吳江農商行也是從原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這就存在股東人數眾多的問題,根據其2013年年報顯示,股東總數為1689戶,這恐令其資本品質大打折扣。

  去年6月,央行還通報了吳江農商行2008年違規自行發行次級債券事件,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但卻暴露出其風險意識淡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吳江農商行董秘,張亞勤,她表示,自己目前已不再擔任董秘職務,會將問題轉達給相應負責人員進行解答。截止發稿,未收到對方回復。

  股權結構繁雜 股東數量眾多

  股權結構繁雜、股東人數過多,是大多數農商行的通病,而這與他們由原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的歷史相關。吳江農商行成立於2004年8月,由原吳江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改製成立,是銀監會成立後全國第一家掛牌開業的農村商業銀行。

  吳江農商行成立時,註冊資本30,000 萬元,發起人股東為1,545 戶自然人和111 戶法人以現金出資方式共同發起設立。其中,1,545戶自然人由748戶社會自然人和797戶職工構成,出資15,422萬元,佔股比例為51.41%,其中內部職工出資5,085.50萬元,佔比16.95%。111戶法人合計出資14,578萬元,佔股比例為48.59%。

  根據《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的規定:“公開發行新股後內部職工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單一職工持股數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或50萬股,否則不予核準公開發行新股”。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在吳江農商行對員工持股進行了股權清理後,截至2013年末,內部員工持股數為788戶,共持股10,899.49萬股,內部員工持股比例為10.87%,與政策規定的10%的要求基本持平。

  儘管如此,新《公司法》規定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規定也或將成為其上市之路的阻礙。吳江農商行2013年年報顯示,股東總數1689戶,其中法人108戶,自然人1581戶,自然人股東中,內部職工788戶。顯然,吳江農商行的股東數量嚴重超標。股東數量的龐大與資本品質恰成反比,會讓資本品質大打折扣。

   次級債風波暴露風險管理缺陷

  2013年6月4日,央行通報了吳江農商行2008年違規自行發行次級債券事件。通報顯示,吳江農商行在未獲得央行批准的情況下,于2008年11月18日私募發行4億元次級債券。除了未獲批准,該債券違規還包括擅自開展債券登記業務,並印製實物債券憑證;未在債券託管機構託管,由投資人自行保管;未組織承銷團,自行銷售。

  次級債發行需央行和銀監會依法對次級債發行進行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對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資格進行審查,並對次級債計入附屬資本的方式進行監管;而央行對次級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和交易進行監管。根據公告,此前在2008年10月9日,銀監會已對該次級債作出了同意發行的批復。

  銀監會做了批准,怎麼就違規了呢?根據規定,如果發行的是債券,即使是以私募方式發行,也要央行審批,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登記託管;如果發行的是“私募次級定期債務”,則不用。

  由於是違規發行事件,且直到事發將近5年後才被曝光,這令當時處於“落實反饋意見中”的擬上市的縣級農商行頃刻間“聲名大噪”。在當時,也被市場認為此事是其上市進程中所遭遇到的最大一個阻礙。令人奇怪的是,此事已經過去一年,當中國經濟網記者通過網際網路對該事件的後續情況進行查詢時,卻未能查到有關報道。

  當時的發債決策由誰做出,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如何,為何事發5年後才被曝光,帶著這些疑問,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吳江農商行董秘張亞勤,她表示,自己目前已不再擔任董秘職務,會將問題轉達給相應負責人員進行解答。

  儘管吳江農商行至今對此事仍避之不談,但卻無法掩蓋此事所暴露出的吳江農商行風險意識淡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缺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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