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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廣告牌將被罰款

  • 發佈時間:2015-07-28 10:23:51  來源:遼寧日報  作者:關艷玲  責任編輯:李春暉

  7月27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遼寧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

  遼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遼寧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自1994年實施,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條例的及時修改非常必要,管理和維護好高速公路利國利民。

  為了加強高速公路養護,確保行車安全,《修正案(草案)》第八條規定,“遼寧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制定高速公路養護維修計劃,定期分析高速公路、橋梁技術狀況等路況數據,並對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完好情況和養護品質進行檢查;對達不到高速公路技術規範要求的,應當責成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單位限期採取相應措施”。

  為了提高對高速公路的規範化管理,《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二條規定,對於“在高速公路用地及收費站等設施上設置標誌牌、廣告牌的,處1萬元罰款;在高速公路用地及收費站等設施上張貼標語和宣傳物品的,處3000元罰款。 ”

  為了保障交通安全,《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條:“執行交通治安管理、搶險救援等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搶險救援車以及其他從事高速公路管理、養護活動的車輛和設備,可以使用應急車道,其他車輛除因故障、事故等緊急情況外,禁止在應急車道內違法行駛、停靠。正常通行車輛遇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時,應當在行車道內依次排隊等候,排在最後的車輛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後位燈,禁止在應急車道內排隊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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