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鋼集團原副總經理受賄近200萬元一審被判十一年六個月
- 發佈時間:2015-05-31 18:19: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馬鋼集團原副總經理施雄梁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供應商和經銷商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近200萬元,為其謀取利益。日前,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依法追繳受賄所得。
據法院介紹,經查,施雄梁在擔任馬鋼股份公司三鋼廠廠長、馬鋼股份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馬鋼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分管之便,于1998年至2014年間,多次收受煉鋼輔料供應商和經銷商朱某某、黃某某等所送財物共計153.5萬元人民幣、23萬港幣、5000美元、4000英鎊、價值人民幣14萬元的購物卡,併為他們所經營的公司與馬鋼之間的業務往來提供幫助。
法院審理認為,施雄梁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案發後能如實供述受賄事實,悔罪態度深刻,且已將受賄贓款全部退出,故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5萬元,並對其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