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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藥企再現重大貪腐 天方藥業董事長年大明被查

  • 發佈時間:2015-09-30 08:47:51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肖夏  責任編輯:吳起龍

  歷時數月的前中國醫藥副總裁、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年大明調查案件,或許不久後就將蓋棺定論。

  近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了第三次全體會議。其中一項議程就是終止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中國醫藥健康産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任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年大明的代表資格,原因係其“涉嫌貪污犯罪”。

  此事源於2015年8月14日,年大明因涉嫌貪污犯罪被河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8月25日,年大明提出辭去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而就在一日之後,8月26日駐馬店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決議,接受年大明的辭職申請。

  據此前媒體的相關報道,年大明在其申請中寫道:“現因經濟問題配合檢察機關調查,並且現在工作單位變動調入北京,本人不宜繼續履行省人大代表職責,特申請辭去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作為國務院國資委直屬大型中央企業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曾經的兩大上市公司,中國醫藥(600056.SH)和天方藥業(現已退市)的同業競爭關係最終以2013年6月中國醫藥換股吸並天方藥業的方式劃上句點。而年大明的身份也從天方藥業的董事長轉為中國醫藥的4位副總裁之一。

  有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年大明多年前在天方藥業所參與的一系列經濟問題如今被全數追責,足見有關部門對於大型藥企在關聯交易等敏感問題上“緊盯”態勢,這對於同業者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根據此前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公佈的調查進展,年大明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國有財産權益525萬元人民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貪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已被立案偵查。

  此事發端于2006年11月21日,在天方藥業轉讓駐馬店華中正大有限公司30%國有股權簽訂合同中,在轉讓合同甲乙雙方均由其實際負責的情況下,受讓方義烏金恒源投資有限公司在未出資的情況下,理應由轉讓方天方藥業取得的2006年下半年分紅490余萬元,最終卻被年大明等人佔為己有。此後東窗事發,年大明隨即從大型國有藥企的負責人之位迅速跌落。

  公開資訊顯示:始建於1969年的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部位於河南駐馬店,是以生産中西藥製劑和原料藥為主的國家大型綜合性醫藥企業。2000年10月在上海證交所掛牌,2008年8月與中國通用技術集團實現戰略重組

  事實上,2013年3月,就在中國醫藥吸收合併天方藥業一事正在走證監會[微網志]審核程式的關鍵時刻,天方藥業就因與兩者共同實際控制人旗下的通用技術集團財務公司的關聯交易未披露而收到河南省證監局“警告函”,天方藥業董事長年大明等三名高管被要求到河南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此後,天方藥業方面還不得不發佈公告承認此事。

天方藥業(600253)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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