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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了官司不服輸 陳發樹買成雲南白藥第四大股東

  • 發佈時間:2015-08-20 09:28:09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曾劍  責任編輯:吳起龍

  據雲南白藥今日發佈的2015年半年報顯示,陳發樹及其旗下的新華都實業二季度均殺入公司前十大股東名單。二者合計持股排在雲南白藥第四大股東之位。

  按照時下流行觀點,不放棄的愛才是真愛。以此為標準,陳發樹對雲南白藥(000538,收盤價72.73元)絕對是真愛。

  此前,陳發樹欲從紅塔集團接手雲南白藥12.32%股權,然而卻幾經波折,股權交易雙方甚至對簿公堂,最終仍未能成行。輸了官司的陳發樹似乎並未就此罷休,據雲南白藥今日發佈的2015年半年報顯示,陳發樹及其旗下的新華都實業二季度均殺入公司前十大股東名單。二者合計持股排在雲南白藥第四大股東之位。

  陳發樹耗資逾20億買入

  據雲南白藥半年報,今年1~6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5.43億元,較上年同期的86.27億元凈增9.16億元,增幅為10.6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2.55億元,較上年同期的11.30億元凈增1.25億元,增幅為11.07%。

  具體來看,雲南白藥上半年工業銷售收入為42.63億元,同比增長11.13%;商業銷售收入為52.58億元,同比增長10.32%。

  與小幅增長的業績相比,雲南白藥這份中報的最大看點在於:此前打輸官司而未能從紅塔集團手中得到股權的陳發樹及其旗下新華都實業均進入了公司前十大股東名單。其中,新華都實業持股2866.52萬股,持股比例為2.75%,為公司第4大股東;陳發樹個人持股611.8萬股,持股比例為0.59%,位居第7大股東之位。二者合計持股3478.32萬股,仍低於第三大股東,位居第四,持股比例為3.34%。

  由於二者均未出現在雲南白藥1季報當中,據此推測,二者的大部分持股極有可能是在二季度買入的。以雲南白藥二季度加權均價74.288元計算,陳發樹及新華都實業此番買入耗資近26億元;即便以雲南白藥二季度最低價65.93元計算,陳發樹等買入資金也近23億元,可謂大手筆。

  曾敗走雲南白藥股權之爭

  事實上,如果單是陳發樹入駐雲南白藥,這並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但二者多年前的“情史”,讓陳發樹此番入駐顯得尤為引人矚目。

  資料顯示,2009年,為響應相關部門“煙草企業退出非煙投資”的要求,雲南白藥第二大股東紅塔集團與陳發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其中約定,陳發樹以22億元收購紅塔集團持有的雲南白藥約6581萬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2.32%。

  不過,直到2011年,上述轉讓協議所涉及股份一直未完成過戶。2011年12月份,陳發樹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正式起訴紅塔集團。在起訴書中,陳發樹要求紅塔集團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並將因拖延本案爭議股份過戶所獲股息1184.65萬元及其利息和轉增股份1974.42萬股賠償給原告,並且賠償截至爭議股份過戶時原告繼續遭受的其他損失。

  2012年1月17日,紅塔集團主管單位中國煙草總公司以“為確保國有資産增值保值,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為由,不同意上述股份轉讓。當時,市場分析認為,紅塔集團方面不同意股份過戶,源於雲南白藥股價的持續上漲。兩年時間內,上述雲南白藥股權幾乎升值了近30億元。

  2012年12月28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陳發樹的訴訟請求作出一審判決,確認雲南白藥《股權轉讓協議》有效,駁回陳發樹的其他訴訟請求。但協議未獲得國資管理機構批准,因此法院不支援陳發樹要求紅塔履行協議的請求。陳發樹不服判決結果,于2013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不過,此番上訴的結果令陳發樹大為失望。2014年7月,雲南白藥公告稱,公司收到紅塔集團通知,通知表示,2014年7月23日,紅塔集團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根據該判決書,撤銷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紅塔集團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陳發樹返還22億元本金及利息;駁回陳發樹的其他訴訟請求;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至此,陳發樹攬入雲南白藥股權的夢想宣告落空。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樣的結局,無疑讓陳發樹既失了資金又失了面子,這顯然是縱橫資本市場的陳發樹不能接受。既然贏不了官司,那就只能實打實買入了。只不過,與當初的股權受讓價格相比,其此番增持的成本高出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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