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招投標斂財黑幕:300萬工程拿50萬回扣
- 發佈時間:2015-09-20 11:37:07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吳起龍
“小項目”大回扣折射出多少招投標斂財黑幕?
近日,國家級貧困縣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東縣傳出一條重磅消息:一名落馬幹部任職鄉鎮時操控招投標斂財,投資300萬元的“小項目”,他一人吃掉了50萬元“回扣”。
近年來,招投標領域頻頻曝光各種讓人瞠目結舌的亂象,一次次挑戰公眾的心理底線。一些網民不禁問,招投標還有多少見不得光的黑幕?
貧困縣幹部操控招投標斂財 300萬元項目拿50萬回扣
近日,巴東縣原副縣長鄧明甲任職鄉鎮時操控招投標大肆吃回扣的消息引發網民關注。巴東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去年以來,這裡曝光了多起操控招投標案件。投資4500多萬元的巴東縣平陽壩河堤工程,建成後不到兩個月就被衝垮,“是完完全全的串標、圍標、賣標,豆腐渣工程。”目前已有多名科級幹部涉案被查處。
巴東縣一位檢察幹部説,鄧明甲等腐敗官員與不法商人相互勾結,導致政商關係畸變走樣,嚴重污染、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生態。
記者採訪了解到,2009年,小工程承包商田宗會欲承接東瀼口鎮一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工程找到鄧明甲,許諾重金酬謝。田宗會借用恩施某建設有限公司資質、冒用恩施州另外三家公司資質製作標書“圍標”,並在“自己公司”標書上做暗記,通過鄧明甲等人在評標時打招呼、遞條子、專家比對暗記的方法,使田宗會中標。施工結束後的一年多時間裏,田宗會先後十一次給鄧明甲送感謝費共計50萬元,而這個工程的總投資額也不過300萬元。
記者梳理國家審計署過去六年的審計公告發現,針對重大投資項目、大型國有企業、中央部門單位的審計均發現了較為嚴重的招投標違規行為。
2010年至2014年,針對機場、水電站、高速鐵路、高速公路、西氣東輸、災後重建等重大投資項目的39項審計中,32項審計發現存在招投標方面的問題。
業界人士表示,一些中央和地方部門都存在較為嚴重的招投標違規行為,串標在部分行業已成潛規則。
操作手法花樣百齣 利益輸送損公肥私
記者梳理髮現,招投標領域違規現象層出不窮,操作手法五花八門,一些掌握重大公共項目的單位千方百計讓利益相關方承包,甚至出現了編制虛假招標材料以掩蓋指定施工單位事實的情況,相關法律規定形同虛設。
——無視法律,拒絕招標。國家審計署審計公告顯示,不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問題突出。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某集團公司所屬撫順分公司等9家單位部分工程建設和物資採購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金額260億元,其中工程建設239億元、物資採購22億元。某中央部門所屬火炬中心未經公開招標,將“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建設20年成就展”直接委託機關服務中心及其控股企業承辦,支付費用2120萬元。
——機關算盡,規避招標。一些單位通過巧立名目、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招標。京滬高鐵建設項目中,某公司以應急採購的名義從未中標企業採購滑動層材料130萬平方米,涉及金額4953萬元,其中86萬平方米的供應單價高於中標企業的單價,合計高出392萬元。2012年,某中央部門所屬航遙中心將應公開招標採購的圖形工作站設備232萬元,拆分為兩批通過公開詢價方式採購。
——暗度陳倉,違規招標。某中央單位所屬資訊中心對1個維護服務項目進行委託招標,其參股公司參與投標並中標,涉及金額796萬元。2012年至2013年6月,某集團公司下屬施工企業串通其他企業陪標,中標工程23億元。
——無中生有,虛假招標。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國土資源局將沙坡頭區騰格裏沙漠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指定給11家施工單位,涉及資金3379萬元,為滿足項目驗收要求,編制了虛假招標公告、招標評標報告和中標通知書等招投標資料。
——膽大妄為,蔑視招標。某機場飛行區場道工程招標簽訂的施工合同比1.26億元的中標價高出一倍多,項目招投標和投資控制流於形式。
層出不窮的招投標亂象,既導致公共投入的效益大打折扣,又破壞了市場環境,還損害了政府公信力。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公共採購分會副會長胡大劍説,招投標違規之所以發生,源於輸送利益的現實需求和衝動。少數腐敗分子利用手中權力干預招投標,締造“官商同盟”,瓜分財政資金,個人撈了好處,國家和人民蒙受損失。
制度“腸梗阻”待打通 專家建議“標本兼治”
記者採訪了解到,監管機制不暢等制度“腸梗阻”是招投標亂象發生的根本原因,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同體監督”問題突出,亟待改革。
業界人士和專家呼籲,有關部門針對招投標亂象開展專項治理,加快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剷除腐敗,維護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公共投入效益。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法律顧問沈德能等人認為,招投標亂像是“痼疾”,必須開展專項治理,查處典型産生震懾,通過“治標”凝聚共識再謀“治本”。
針對當前招投標監管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體制弊病,湖北省政府採購中心副巡視員徐進等業界人士、專家建議,成立上下貫通的專門監管機構。當前,一些省份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對省級層面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可資借鑒。問題在於,必須將集中在政府部門單位手中的監管權力充分剝離出來,賦予類似機構。這需要及時對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修改。
臺盟湖北省委員會主委江利平等人認為,應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加強失信懲戒。建議將專家、企業的違規行為與社會誠信體系掛鉤,一旦查實,在網上公佈,短期內禁止再參與本地區、本行業的招投標活動,並給予經濟處罰。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副會長蔡進等專家建議,積極推進採購官制度,並實行終身追責制,這樣既可以大大提高公共採購的專業化水準,又能夠有效地遏制腐敗。可循序漸進,在大型國有企業試點後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