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方案一改再改 東方網路遭深交所處罰
- 發佈時間:2015-12-01 07:53:51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證券日報》記者日前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方面獲悉,東方網路因未按期實施預披露的利潤分配方案遭深交所處罰,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被通報批評。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類似東方網路自食其言並非孤立事件,資本市場近期不乏高送轉方案未實施而遭交易所處罰的案例。上市公司及其相關當事人應當審慎作出並嚴格履行承諾,恪盡誠實信用原則,履行誠信勤勉義務。
據了解,今年8月4日,東方網路披露《關於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露暨復牌公告》,稱經控股股東彭朋提議,公司擬以2015 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8月29日,公司披露2015年半年度報告,稱“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半年度報告董事會也未審議是否進行利潤分配的議案。8月31日,公司披露《關於推遲實施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説明公告》,稱因中期報告未能按期審計完成,上述分配方案不能如期實施。彭朋承諾,將於2015年年度報告時,按照不低於每10股轉增20股的分配比例,重新提出分配預案。
此前,銳奇股份董事長曾因自推自否高送轉方案而被公開譴責。據悉,該公司於今年6月24日披露公告稱,經公司戰略委員會提議,擬以2015 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明廳投了贊成票。而在9月11日公司召開的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吳明廳否決了自己提議的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議案。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無論是銳奇股份董事長自推自否高送轉方案,還是東方網路因審計原因推遲實施高送轉方案,都對投資者預期造成了誤導,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和質疑。“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誠信既是上市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有力保障。深交所將繼續對失信背信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切實將保護投資者特別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