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路利潤分配方案“爽約” 遭深交所處罰
- 發佈時間:2015-12-01 01:17: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楊菲
深圳證券交易所近日對東方網路未按期實施預披露利潤分配方案進行處罰,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被通報批評。
8月4日,東方網路發佈《關於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露暨復牌公告》,稱經控股股東彭朋提議,擬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8月29日,東方網路發佈2015年半年度報告,稱“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半年度報告董事會也未審議是否進行利潤分配的議案。8月31日,東方網路發佈《關於推遲實施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説明公告》,稱因中期報告未能按期審計完成,上述分配方案不能如期實施。彭朋承諾,將於2015年年度報告時,按照不低於每10股轉增20股的分配比例,重新提出分配預案。
資本市場近期不乏“高送轉”方案未實施而遭到交易所處罰的案例。銳奇股份董事長就因自推自否“高送轉”方案而被公開譴責。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無論是銳奇股份董事長自推自否“高送轉”方案,還是東方網路因審計原因推遲實施“高送轉”方案,都對投資者預期造成了誤導,引起市場的關注和質疑。“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誠信既是上市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有力保障。上市公司及其相關當事人應當審慎作出並嚴格履行承諾,恪盡誠實信用原則,履行誠信勤勉義務。深交所將繼續對上市公司失信背信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切實將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