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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半年食品投訴量增1倍多 解決糾紛有"三難"

  • 發佈時間:2015-07-07 14:46:0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楊濱  責任編輯:金瀟

  市消協今年以來共受理食品投訴75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倍多。其中,因食品品質問題引發的投訴200件,佔26.53%,其他依次是合同、售後服務、價格、虛假宣傳等。

  從投訴食品的種類上看,保健品類投訴排在首位,佔投訴總量的9.15%。此類投訴大多都是老年消費者上當受騙。一些不法經營者抓住老年人注重健康的心理,打著健康講課、義務體檢、包治百病等旗號,誇大宣傳,利用打折、有獎、贈送等手段,兜售保健品,有的甚至用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

  市消協表示,儘管保健品投訴、諮詢居高不下,但由於被訴主體不明確、沒有留存有效票據等證據,所以真正受理案件並不多。即使受理了的案件,也因為保健品品質責任難以判定,往往是雖無療效,也無明顯害處,因此要求全額退貨很難,賠償更難。

  新《消法》第55條、《食品安全法》第96條分別對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情形和賠償數額做出了明確規定。今年上半年,消費者提出3倍或10倍懲罰性賠償要求的投訴明顯增多,此類投訴主要涉及超市銷售變質或過保質期食品。投訴人有普通消費者,也有職業打假人。

  市消協表示,食品類投訴普遍存在消費者舉證困難,雙方責任認定困難,調解的途徑、手段等導致的化解糾紛更困難問題。以保健品銷售過程中誇大宣傳、虛假廣告的投訴為例,由於商家大多采取口頭宣傳等形式,消費者很難提供商家誇大宣傳的證據。此外,消費者購買食品後發現食品變質或有異物等問題,因問題可能與儲存條件、拆開包裝等因素有關,責任認定十分困難。

  新《消法》和《食品安全法》的懲罰性賠償規定,無疑激發了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但商家看到10倍賠償的數額,往往不願達成賠償協議,將問題推至廠家,或希望通過司法程式解決,這無疑給調解增加了難度,也增加了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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